北京化工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时间:2016-05-21 11:01:41 来源:汉寿教育信息网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关于做好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修订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6﹞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北京化工大学2016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领导机构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招生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书记、分管教学的副校长、纪委书记、纪委监察室和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二、招生计划

2016年北京化工大学自主招生计划控制在190人以内,纳入我校年度招生计划中。

三、报名条件

根据我校学科专业特点及要求,共分为四个专业类别(见表1)。

表1北京化工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专业类别及其涵盖招生专业和对应考试科目

自主招生的学生为政治思想品德合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报名化工材料类、理学类、机械信息类考生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之一:

1.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

2. 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拥有专利者(仅限发明专利);

3. 高中阶段获得我校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设立的“北京化工大学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者;

4. 高中阶段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国家级科技类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过论文者;

5. 除上述四点外,对于所报类别的专业有着浓厚兴趣,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过突出成绩、展示出创新潜质,或在相关专业领域确有突出特长者。申请者须提供能体现本类别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实践成果或作品等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经管文法类考生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 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英语大赛奖项、作文大赛奖项、科技创新(社科类)等方面奖项者;

2. 高中阶段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国家级社科类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过论文者;

3. 除上述两点外,对于所报经管文法类别的专业有着浓厚兴趣,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过突出成绩、展示出创新潜质,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文学、语言等方面的特殊才能者。申请者须提供能体现本类别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实践成果或作品等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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