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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学校。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为进一步探索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和人才综合评价机制,选拔具有创新精神、相关学科发展潜质及特长突出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精神制订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面向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开展自主招生工作,拟选拔录取 150人以内,考生限报一个专业类,具体专业如下表:
1.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类、物理类、化学类、生物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按专业类招生;旅游管理、哲学、学前教育按专业招生。
2.学前教育专业实行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自主招生面向陕西、内蒙、新疆、黑龙江、山东、广西、贵州等省份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