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时间:2016-09-18 04:53:00 来源:汉寿教育信息网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16年北京科技大学继续通过自主招生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科特点,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6年自主招生计划168人,入选人数控制在335人以内。

自主招生面向全国招生,专业为我校理工科的特色专业,分为理工一类和理工二类,分别含不同专业和优惠政策,具体详见表1。

表1:自主招生类别

备注:1、“模拟投档线”是自主招生录取前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2、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物理,且等级要求达到A及以上,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及以上。

二、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应材料。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以上奖励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含)以上奖励者;

(3)对我校某类学科有浓厚兴趣,并具有较强学科特长或较强创新实践能力,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符合该报名条件的考生,须配寄中学校长、社会团体或专家(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实名推荐材料,推荐内容要能够证明该考生的学科特长和专业培养潜质,推荐人或推荐单位须对其所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由中学校长推荐的材料需校长本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由社会团体推荐的材料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由专家个人推荐的材料需专家本人签字,并附专家所在单位对其专家资格认定的证明材料。推荐人需将证明材料单独密封,并在密封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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