勠力同心促和谐——2013年全国劳动关系工作综述

时间:2016-06-06 10:42:45 来源:汉寿教育信息网

新修订的 《劳动合同法》稳步实施,规范劳务派遣专项行动全面展开,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力度加大;

全年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约150万件,涉及劳动者约180万人,涉案金额约390亿元,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

截至2013年11月底,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36万件,追发工资等待遇223亿元,督促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26.8亿元。

2013年,全国劳动关系工作硕果累累,奏出一曲和谐乐章。

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稳步推动工资增长

随着新修订的 《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规范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成为重中之重。

2013年6月,人社部办公厅下发 《关于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开展规范劳务派遣专项行动。

内蒙古人社厅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劳务派遣和劳动用工备案及企业薪酬填报专项检查活动,涉及劳务派遣机构600多家、劳动者近10万人。

福建省人社厅重点宣传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劳务派遣用工岗位适用范围、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权利等内容,并组织培训深度解读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

2013年,在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和调控方面,人社部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一系列举措在各地扎实推行。

截至2013年末,全国共有27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长幅度为17%。17个地区制定了工资指导线,工资增长基准线在14%左右。

46岁的张海军在北京一家小型建筑公司打工。 “这几年,我都能按时领到工资。现在老板不敢在工资上打主意,因为政府管得严、查得紧,老板扣我们工资得不偿失。”张海军对记者说。

每到年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总是牵动着各级政府部门的神经。2013年12月,人社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10个部门召开视频会议,要求努力实现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基本办结。

2013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建设也在稳步推进。

此外,在劳动标准管理工作方面,高温补贴政策进一步规范,劳动标准体系研究进一步深入,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进一步健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

推进机构效能建设 增强企业预防能力

2013年,全国调解仲裁部门紧紧围绕效能建设这个主题,积极开展调解仲裁机构的队伍和基础保障建设;同时,指导企业增强自主预防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的能力。

案多人少,是当前劳资纠纷上升期的客观现实。为了让调解仲裁工作更好地适应不断变化的劳资情况,各地把如何推进效能建设,由 “思考题”变成了 “必答题”。

监控、录音录像设备、报警系统、数字幻灯投影设备……当多媒体庭审系统出现在五星级仲裁庭——广东省肇庆市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的时候,不论是当事人还是前来旁听的群众,都感受到了信息化带给仲裁工作的便利和高效。

通过仲裁院建设提升仲裁整体力量,是2013年各地仲裁机构努力推动的一项工作。

为了给仲裁院规范化建设提供标准和制度保障,重庆市下发了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规范化建设标准》。

江苏省大力推动示范仲裁院建设,夯实基层保障基础。各省辖市均确定了3-5家仲裁院作为创建示范仲裁院的目标单位,着力进行培育指导,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当地政府工作考核目标。

据统计,目前全国地市级仲裁院建院率已达81%,县级建院率达到71%。

星级仲裁庭 “高端大气上档次”,推动着仲裁整体力量的提升;乡镇、街道调解组织 “保障规范有进展”,则让很多矛盾化解在萌芽中,解决在基层。

2013年,北京市加大街道、乡镇调解组织建设,努力拓宽调解组织工作覆盖面。截至2013年10月底,全市街道、乡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组建率达到90%,共调解劳动争议21401件,调解成功率达80%。

“老娘舅”,是长三角地区对一些有威望和讲公道的年长者的亲切称呼。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的数十名劳动关系协调员就充当了这样的角色。他们持证上岗,耐心劝导,用自己的威信和耐心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要想把问题化解在前沿,增强企业自主预防、化解劳动争议的能力,显得十分重要。

非公有制企业一直是劳资矛盾的高发地。为了做好非公有制企业预防调解劳动争议工作,2013年初,人社部与全国工商联联合出台《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的意见》,启动了40家非公有制企业和34家行业商会 (协会)预防调解示范工作。

专项整治疾风骤雨 日常管理有条不紊

2013年,3项全国性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

2月25日至3月25日,人社部会同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全国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7月1日至8月14日,人社部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行动;

11月20日至2014年1月20日,人社部会同多部委又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同时,日常的劳动保障监察法律制度建设以及 “两网化”管理也有条不紊。

“劳动者进一扇门,拨打一个电话或者登录一个网站,就可以有效地维权。一扇门指的是分布在全省各地的1220个窗口,一个电话指的是12333举报投诉电话,一个网站指的是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省劳动监察总队总队长经洪斌说,江苏省已经基本实现了一点举报、全省受理。

山东省青岛市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方面也频出实招。目前,劳动者可以通过公开电话、政府信箱、网络在线问政、政务微博等14条渠道反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其中通过政务微博举报投诉的方式,更是让不少年轻务工者感受到了便利。

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的同时,法律保障也很给力。

2013年初, 《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行政执法部门与刑事司法部门联动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违法犯罪行为。

有了法律条文的支持,还需要兵强马壮的执法队伍。2013年,人社部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的机构标准化、人员专业化、执法规范化建设,队伍作风、检查能力、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都有了显著提高。

记者在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道劳动监察中队看到,这里不仅配有崭新的执法车辆,就连网格工作人员的办公室都配备了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 “协理员的收入也得到了有效保障。”江宁区人社局副局长王兰对记者说。

众人划桨开大船。2013年,在全国各地调解仲裁、劳动监察等部门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谱写了劳动关系工作的灿烂新篇。他们正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道路上继续迈进……(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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