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公布
广州日报讯 (记者魏丽娜、叶卡斯)广东要实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倍增,力争到2018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省政府近日发布《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称《意见》),提出要使城乡、区域、行业和居民之间收入差距明显缩小,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贫困人口显著减少,橄榄形分配结构逐步形成。《意见》要求,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2015年,全省各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的40%以上。
《意见》提出,将逐年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交公共财政比例,“十二五”期间省属企业利润收入上交比例提高至20%,2020年提高至30%。此外,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执行各级领导干部如实报告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的规定,对隐报瞒报、弄虚作假等行为,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目标
2018年收入翻番 橄榄形分配结构
《意见》指出,力争到2018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中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加快,城乡、区域、行业和居民之间收入差距明显缩小,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贫困人口显著减少,橄榄形分配结构逐步形成。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高,力争2020年达到46%;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高,力争2020年达到50%;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明显提升。
公务员工资
探索建立聘任制公务员工资制度
《意见》要求,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工资制度,调整优化工资结构,建立工资收入与个人职务、级别、工作任职年限合理挂钩,并与当地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及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相适应的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定期调整制度。
稳妥推进公务员聘任制试点,探索建立聘任制公务员工资制度。深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
医疗住房
到2017年全省累计建保障住房百万套
《意见》提出,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十二五”期末,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提高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20万元。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85%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30万元。
全面推行以公租房为主要保障方式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到2017年,全省累计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100万套以上,保障人员达到40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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