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2016年实验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中国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
学校下设29个学院、60余个研究所和研究中心。现有国家重点学科8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22个。中国语言文学和物理 学等15个专业设有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有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4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 业,184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
近年来,学校坚持“一体两翼,建设高水平大学”的战略发展思路,国际化发展进程进一步加快。大批外籍专家和教师在校任教讲学。每年选派大批教师及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在校长短期国际学生人数达2800余人,生源遍布全球140多个国家。
现面向海内外诚聘实验技术人员14名。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根据学校实验技术人员队伍现状,为调整学缘结构,2016年实验技术岗位原则上只招收校外应届毕业生。招聘基本要求见附件1,所需岗位及具体要求见附件2。
二、招聘程序
1.报名:从即日起开始,截止日期延长至5月16日(原定日期为5月10日)。所有应聘人员进入学校招聘系统(http://218.199.196.166/ppygzz/control/ppzplogin)提交申报材料。
2.资格审查:校人事处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初审。
3.初试: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多于3人的,各用人单位可采取专业笔试、专业操作等方式,择优推荐3人参加面试,即按1:3的比例择优进入复试。
4.复试:复试由应聘人员陈述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组成。学校统一组织复试,确定拟聘用名单。复试时间安排在5月中下旬,与第一批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一同进行(已电话通知第一批应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中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5.审批聘用:拟聘用人员体检合格后报学校审批,批准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进校手续。
三、待遇及支持条件
1.实验技术岗位实行预聘制,预聘期3年。预聘期满学校将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转入聘用制;
2.实验技术系列岗位设立正高级实验师岗位,相当于教师系列教授岗位;
3.实验技术人员与教师享受同等薪酬待遇,进校时年收入大约为10-12万元;
4.可申请周转房;
5.子女可入读学校附属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学(华师附属幼儿园为市级示范幼儿园;华师附属小学为省级示范学校;华师一附中2014年全国排名第一)。
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人事处(人才办)
联系人:史老师
电话:027-67861165
邮箱:xiaonan.shi@mail.ccnu.edu.cn
upload/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2016年实验技术人员招聘基本要求.doc
upload/附件2:华中师范大学2016年实验技术人员岗位招聘计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