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简章】
一、学校简介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主要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复合型人才。学校是全国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前身是重庆机器制造学校。1956年,由原国家机械工业部创建。1999年,重庆机器制造学校和重庆机械职工大学合并;2000年,升格为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02年,学校被教育部、澳大利亚发展署确定为中国(重庆)职业教育合作项目学校;2004年,在重庆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评定为“优秀”;2006年,成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09年,通过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验收;2010年,学校从九龙坡区袁家岗整体搬迁入驻渝北(空港)仁睦滩新校区(桃源大道1000号,江北国际机场附近)。
学校占地1287.8亩,建筑面积33.5万平方米,教职员工700余人,专任教师600余人,有正高职称50人,副高以上职称241人,双师型教师231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以上308人,其中博士43人。设有机械工程学院、车辆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财经学院、管理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基础教学部和体育教学部等9院3部,47个专业。其中国家重点专业7个,市级重点专业5个,现有高职在校学生12000余人。
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的办学指导思想,确立了“立足重庆,辐射西部,面向全国,培养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生产建设一线急需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复合型人才”的办学定位,明确了“把学校建设成为以装备制造、汽车摩托车、电子信息、现代服务业等为主要特色的全国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复合型人才培养基地和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型高校”的办学目标。
建校59年来,学校已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专业人才10万余人。近三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名列重庆市高校前茅。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重庆市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2项;荣获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重庆市优秀教学团队7个;荣获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重庆市精品课程11门;荣获教育部规划教材、教育部精品教材12种。学校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国和重庆市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重庆市大中专学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重庆市诚信文明先进单位、重庆市文明单位、重庆市园林式单位、重庆市平安校园、重庆市人文校园示范校、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校、重庆市民主法治“五百”示范工程依法治校示范学校、重庆市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称号。
学校以校企互惠双赢为校企合作的出发点,以“引企入校”、企业出“资”、学校出“智”、以他方为中心等方式,校企共建共管教学、生产和培训管理平台,形成校企合作互惠双赢的长效机制,成为了专业实践教学基地、校企合作企业职工技术培训基地、技术应用及推广基地、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基地、产品制造基地。依据产业结构调整对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学校建成了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中心)4个、企业培训中心2个。建成了以重庆市装备制造业实训基地、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先进制造业应用技术推广中心和重庆市电子信息应用技术推广中心为核心的重庆市开放式资源共享型实训基地,实现了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搭建了校企双赢的产学结合的管理平台,成为面向先进制造业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复合型人才实训与技能鉴定基地。依托四联集团、长安集团、力帆集团、重庆洲际酒店等140余个校外实习基地,加强了学生生产实习、顶岗实习和社会实践,并和企业一起建立了适应工学结合和顶岗实习的管理机制。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实施了30余个国际合作培训项目。学校45%的教师具有澳大利亚、德国、美国、新加坡、日本等国的培训经历;有110余名教师获得澳大利亚、德国等海外师资资格证书;11人次教师出席了国际职业教育相关会议和论坛并作大会发言。通过国际合作交流,培养了一支具有国际视野的师资队伍。学校被重庆市教委授予国际合作交流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全校师生员工将继续秉承“厚德、强能、砺志、奉献”的校训,坚持“以行业为先导,以能力为本位,以学生为中心,以就业为目标”的办学理念,立足重庆,服务西部,面向全国,全面提升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为把学校建设成环境优美、设施先进,功能齐全,独具山水园林特色的全国一流的应用技术型高校而努力奋斗!
二、高层次人才待遇
(一)工资奖金
以入校时的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务比照学院同条件人员确定国家统发工资,到校后按学院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引进的技能大师,不论其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务高低,除国家统发工资外,国家级技能大师其它待遇按教授待遇执行,省部级技能大师其它待遇按副教授待遇执行;引进的博士学位研究生或省部级技能大师,除国家统发工资外,其它待遇按副教授待遇执行。
(二)福利
学校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付安家费和引进费,对夫妻双方均为高层次人才的,安家费和引进费按夫妻中标准最高一人的1.2倍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1.既具有博士学位,又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给予安家费30万元(含税)和引进费24万元。
2.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或国家级高水平高技能人才者,给予安家费25万元(含税)和引进费20万元。
3.博士研究生或省部级高水平高技能人才者,给予安家费12万元(含税)和引进费8万元。
4.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安家费一次性支付,引进费按服务年限分年平均支付。
(三)进修培训
优先安排高层次人才到国内外进修、合作研究和参加国内外重大学术会议(原则上国外进修每三年安排一次)。每年可享受一次学术休假,并按照学院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办法执行。
(四)其它事宜可协商解决。
三、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
(一)个人简历;
(二)身份证、就业推荐书(应届生)、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获奖等证书复印件;
(三)教育科研成果。
四、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
邮政编码:401120
联系人:杨老师 苏老师
高层次人才需求
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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