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45天后,华南理工大学原副教授蔡智奇昨日(1月16日)收到校方回函,华工称,其申诉理由不成立,维持原有开除处分决定。这意味着,开除蔡智奇的校内“终审”程序已经走完。2012年12月29日,华工计生办曾向校领导建议,不能让蔡妻继续在华工读博,以免学校2013年的计生考核被“一票否决”。
9页申诉请校方撤开除
2013年11月19日,华南理工大学给予蔡智奇开除处分决定,该处分已于8天前生效,理由是蔡“超计划生育二孩,情节严重”。
2013年12月2日,蔡智奇依规定向华工监察处和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分别递交了长达9页的申诉材料,提请校方撤销开除处分。
蔡认为,校方所适用的法律依据错误,且自己的情况符合2002年国家计生委《出国留学人员生育问题规定》———夫妻双方在国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留学人员,在国外生育或者怀孕后回中国内地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回中国内地后不予处理。
2007年蔡智奇在美留学,妻子陪读期间育有一女,入美国国籍。2009年9月蔡回国,入职华南理工大学,此时其妻怀孕6个月,他们用结婚时的生育指标办好准生手续后产下幼女,并在蔡的原户籍所在地杭州入户。
华工在回函中称,校方“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规正确,定性准确,处分恰当”,蔡的申诉理由不成立,维持原有开除决定。
被计生部门定性为超生
2012年12月29日,华工计生办曾向学校领导作出《关于蔡智奇老师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说明函》,称蔡智奇生育两个孩子一事,已被天河区和五山街道计生部门定性为超生,若不予及时处理,“就会影响我校2013年的计生考核,被‘一票否决’了”,计生办提出三条建议:把蔡的工作调动至省外;如果调动工作不好办,只能当作自动离职处理,“越快处理对学校的影响会越小”;蔡妻于2012年9月被华工化工学院录取为全日制在读博士生,但现因超生,“也不能再留在我校攻读博士了”。
华南理工大学时任党委副书记李林在说明函上批示:“同意计生办意见,请化工学院及研究生院按国家规定执行。”
2013年11月下旬,蔡智奇在微博上表示欲起诉学校。12月3日,蔡妻收到学院通知,“考虑到蔡老师家庭损失小一些,学校已决定不对你作开除博士研究生学籍的处理。”
昨日,蔡智奇表示,他将向教育部和广东省人社厅继续申诉,其代理律师称,下周将向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人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