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校长:博士培养不应“歧视”地方高校

时间:2016-05-07 11:04:15 来源:汉寿教育信息网

近年来,关于博士生与导师的人数比例,公众的普遍印象是学生太多,导师忙不过来。相关评论也大多把关注焦点放在呼吁控制研究生招生规模上。可人们却不曾想到,在“985工程”“211工程”高校中,博士生导师忙不过来的情景只属于这些重点高校。而对于更多的地方高校来说,它们面临的问题却是:有博导而缺少学生。

近日,《中国科学报》记者就地方高校的博士生培养问题采访了江苏大学校长袁寿其。身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袁寿其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交出的议案就与此有关。他呼吁:“教育部应当增加地方高校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指标以及博士生招生计划。”

比例失当

提到博士生与导师的人数比例,至今,媒体及评论惯常引用的说法仍是“每位博导平均带5.77名博士”,这一数字来自于2005年时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的中科院院士杨卫。

根据教育部官方网站公布的最新数据,2012年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共有博士生导师13720人,而当年毕业博士生51713人,招生68370人,在校博士生规模达283810人。仅以新招生人数计,4.98名博士生共享一位导师,更不用说将不同年级的在读博士一并纳入统计后的数据了。这意味着,从2005年至今,以总体规模来看,博士生人数依然是博士生导师的近5倍,博导们还处于对学生“顾不过来”的繁忙之中。

然而,在地方院校,这种情况却彻底颠倒过来了。以江苏大学为例,袁寿其告诉记者:“我们有一个学院有好几个博导,但每年的博士生招生指标只有一个。”

据教育部统计数据,目前,全国256家博士授权高校共设有一级学科博士点2495个,其中教育部和部委直属高校87所,拥有一级学科博士点1526个,占一级学科博士点总数的61.16%,;而地方高校共计拥有96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占博士点总数的38.84%。平均每所地方高校一级学科博士点5.94个,仅为部属高校的三分之一。除此之外,地方高校数量在全国博士点授权高校中所占比例为66.02%,但博士生招生指标仅为20%左右。

“我们必须承认,部属高校的整体水平显然高于地方高校。但是,目前博士点和博士招生计划在部属高校与地方高校的分配比例,应该说是不合理的,应该予以调整。”袁寿其认为,近年来一些地方高校在所属省份的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发展得很好,还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但是,这些高校的发展被政策束缚住了。”袁寿其说。

细研新政

2014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对博士学位授权点自主调整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明确规定“增列授权点数量不得超过撤销授权点数量”。

舆论普遍认为,《意见》的出台,在优化学科布局,提升学科水平方面,赋予了各高校更多的办学自主权。但是,袁寿其认为,对于《意见》中“增列授权点数量不得超过撤销授权点数量”的规定,仍有必要进一步讨论。

这一规定所包含的意思是:授权点的总量不再增加,但是自主权被下放给了高校,高校可以着手于自身授权点的内部优化,进行所谓的动态调整。这也正是舆论普遍肯定的积极意义。

不过,正如每一枚硬币都有正反两面,身为地方高校的管理者,袁寿其敏锐地关注到了这项规定对地方高校的限制所在。

“这项规定对于布局已经完成、博士点数量完全能够适应事业发展需要的大部分部属高校不会产生很大影响。”袁寿其说,“但是,这对于大部分地方高校,尤其是地处经济发达地区、整体事业发展较快的地方高校来说不是一件好事。”这些高校会因为“增列数不得超过撤销数”的限制而深受影响。

随着我国教育科技综合实力的不断提升,学科点的发展并非简单的此消彼长,尤其是地方高校通过深度融合地方经济发展以及科技创新体系,学科水平普遍得到长足发展。有些学科完全达到了博士学位授权水平,却难以获批博士学科授权点。袁寿其举例道:“比如江苏大学的化学学科,在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的国际排名已经达到全球前1%。全国进入ESI国际排名前1%的学科点约600多个,相比全国2495个博士点的总数,该学科应当成为博士授权点。但就是由于‘指标’限制,仍然难以获批博士学科授权点。”

简言之,当前的政策使得地方高校在博士培养方面处于“吃不饱”的窘境,能力足够却施展不开拳脚。

改善建议

既然诊断出了可能出现的“病症”,就应当对症下“药”。这“药方”正是袁寿其想要奔走疾呼的建议。

关于博士学科授权点的问题,袁寿其建议,每4年开展一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增列和动态调整工作。

为什么建议的周期是4年呢?他给出了解释:一般说来,4年内,一门学科的内涵建设应该会有比较明显的变化。调整周期过短,会导致增列和调整过于频繁,不利于学科的内涵建设;而周期过长或者不开展增列调整,则不利于充分调动高校内涵建设的积极性,不利于我国高等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因此,4年作为一个周期比较合适。”袁寿其说。

通过部属高校与地方高校在各种数据上的对比可知,如果高校享有的教育资源不同,其对于特定政策的适用情况自然也有所不同。因此,袁寿其建议:“在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中,对于地方高校和部属高校建议分类指导,区别对待。”

袁寿其进一步解释该项建议:应该在优化结构、自主调整的原则下,对地方高校适当增加10%~20%的自主增列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指标。这类指标建议由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地方高校进行申报评审,以进一步扩大省级政府的教育统筹权。同时,在开展新一轮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增列调整工作时,建议指标向地方高校倾斜,尤其要向地处经济发达地区、整体发展较快的地方高校倾斜。为鼓励特色发展,建议对特色鲜明、与地方经济建设结合紧密、学科水平较高的学科单列指标,并由省级政府教育管理部门统筹组织评审。

至于地方高校博士人数少、导师空闲的情况,他的建议是增加10%左右地方高校的博士生招生计划。“特别是对于博士生培养历史较长、培养质量较高、国家级科研经费总量较高的地方高校,应该予以重点支持。”袁寿其强调道。(韩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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