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就日本冲之鸟礁、奥巴马谈南海等答问

时间:2016-05-30 08:42:02 来源:汉寿教育信息网

问:我们注意到,今天中越两国副外长共同出席了在广西南宁举行的中越陆地边界三个法律文件执行情况总结会,请您介绍一下会议有关情况。

答:2009年11月18日,中越两国在完成划界谈判和勘界立碑工作后,正式签署了《陆地边界勘界议定书》、《关于陆地边界管理制度的协定》和《关于陆地边境口岸及其管理制度的协定》。三个法律文件生效实施以来,两国涉边事务合作取得丰硕成果。中越边界线保持清晰稳定,边境地区秩序良好,人员和经贸往来密切。习近平主席去年11月访越期间,两国领导人一致同意总结两国陆地边界三个法律文件执行情况。

今天,中越双方在广西南宁联合举办三个法律文件执行情况总结会。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和越南外交部副部长黎怀忠共同出席会议并做主旨发言。两国边界事务主管部门和边境省区代表、智库学者、媒体记者等约100人与会。双方围绕三个法律文件执行情况、口岸开放与通关便利化、跨境经济和旅游合作、边境地区互联互通和基础设施建设等议题对两国陆地边界合作进行了回顾和展望。双方与会代表均充分肯定三个法律文件对两国陆地边界合作和双边关系发展的历史性贡献和重要意义,强调这是中越通过谈判协商和平解决争议的成功实践,并一致同意继续认真执行三个法律文件,共同将边界管理好、利用好。

中越是山水相连的友好邻邦。中方愿本着“四好精神”和“十六字方针”,与越方一道继续落实好三个法律文件,不断提升边界管理与合作水平,为推动中越关系发展共同作出更大努力。

问:据报道,台湾当局23日表示,在冲之鸟礁是“礁”还是“岛”的问题上“不采取法律上的特定立场”。评论认为台新当局在冲之鸟礁问题上出现倒退将损及台渔民权益。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冲之鸟礁是西太平洋上远离日本本土的孤立岩礁。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该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其周围12海里以外海域是公海,各国依法享有捕鱼自由等公海自由。2012年4月,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对日本外大陆架划界案作出建议,未认可日本依据冲之鸟礁提出的非法主张。

我想指出,依据其自然地理状况,冲之鸟礁高潮时露出水面的面积不足10平方米,有人形象地将它比作不过两张床大小。日方以区区两张床大小的岩礁,非法主张近70万平方公里的管辖海域,未免心太贪,胃口太大,这是对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的大面积侵蚀,是对国际社会整体利益的严重损害。日方口口声声称遵守国际法,我们希望日方言行一致,真正知法守法。

问:美国总统奥巴马今天在越南演讲时提到南海争议问题,表示美国虽然不是主权声索方,但仍然会和伙伴国共同维护航行自由、地区秩序,无论国家大小都应该确保其主权不受侵害,大国不应威胁恐吓小国。你对奥巴马总统的表态有何评论?

答:我想作几点回应。

首先,我认为美方每一次提航行自由问题时,应该首先搞清楚一个概念,它所说的航行自由到底是各国依据国际法所享有的真正的航行自由,还是美国军舰军机所专享的“横行自由”。如果是前者,我们当然举双手欢迎,而且坚决支持;如果是后者,我认为国际社会都不会答应。

第二,中国与东盟国家就谈判协商解决争议,共同维护南海地区和平稳定达成了一系列双边协议和地区共识,构成了南海地区规则和秩序的重要根基。域外国家应该尊重地区国家维护本地区和平稳定的努力,尊重地区国家根据国际法确立的地区规则和秩序,而不应该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威胁南海沿岸国主权和安全,破坏地区规则和秩序,扰乱地区和平稳定。

第三,我注意到美方,还有个别国家,最近老是把国家大小挂在嘴边。我们认为,国家大小不应该是判断一个国家有没有理的唯一或最主要依据。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已经与14个陆地邻国当中的12个依据历史事实和国际法基本准则,通过双边磋商和谈判,划定和勘定了共同边界。就面积而言,这12个国家中有5个国家小于现在与我们在南海问题上争议比较突出的菲律宾;就人口而言,有10个国家小于菲律宾。这说明国家大小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在于当事方有没有诚意和决心通过共同努力,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彼此之间存在的争议。

最后发布一个消息:

外交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将于5月27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外交部蓝厅举行“开放的中国:广西与世界同行”外交部第二届省区市全球推介活动。届时外交部长王毅将致辞,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陈武将分别致辞和推介,部分外国驻华使节、工商界和业界代表将发言并与来宾互动交流。欢迎大家应邀参加采访报道此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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