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总纲

时间:2016-10-19 05:17:02 来源:汉寿教育信息网

考试大纲是高考(精品课)命题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是考试评价、复习备考的依据。修订和颁布年度考试大纲是一项例行工作。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已经教育部有关部门组织修订、审定,现予以公布。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高考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是高考命题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是考试评价、复习备考的依据。《考试大纲》明确了高考的性质和功能,规定了考试内容与形式,对指导高考内容改革、规范高考命题都有重要意义。《考试大纲》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和能力的要求,参照《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并考虑中学教学实际而制定。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高考考试内容改革注重顶层设计、统筹谋划,突出考试内容的整体设计,科学构建了高考评价体系。高考评价体系通过确立立德树人、服务选拔、导向教学这一高考核心立场,回答了为什么考的问题;通过明确必备知识、关键能力、学科素养、核心价值四层考查目标以及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创新性四个方面的考查要求,回答了高考考什么和怎么考的问题。《考试大纲》是高考评价体系的具体实现,也体现了高考考试内容改革的成果和方向。

《考试大纲》是教育部考试中心和各分省命题省市在命题中都应当严格遵循的,是制定《考试说明》的原则依据。各分省命题省市在《考试大纲》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市高考方案和教学实际制订符合本省市的《考试说明》。

本《考试大纲》的解释权归教育部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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