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孩子野泳溺水,要禁更要“引”

时间:2016-07-22 08:31:48 来源:汉寿教育信息网

13日下午,大连市金州区金州水源地下游大坝附近,4个男孩下水野浴,结果一同失联。随后遗体被找到,4名男孩均溺亡,最大的上初一,其他几个都还在上小学。

今年入夏以来,全国已经发生了几十起公开报道的孩童溺水事件。因野泳而引发的溺亡已经成为了孩子暑期的头号杀手。

记者观察:农村地区更易发生溺水事故

每年暑假都是孩童溺亡事件的高发期,据国家卫计委和公安部的一项不完全统计显示,我国每年有近5万名0-14岁儿童死于意外伤害,其中因溺水身亡的儿童高达2万名。

记者整理发现,孩子溺水事故的发生有一定的规律性,从时间上看,多发生于节假日、暑期以及闲暇时间;从地点来看,多发生在农村无人看管、疏于看管的水渠、水库、水池等水域;年龄结构大都在小学生和初中生群体中,留守儿童为溺水事故的高发群体。

7月5日,辽宁朝阳市龙城区召都巴镇尹杖子村,一名少年疑似野浴时在村中一个水塘溺水身亡;6月30日,广西全州半边街一15岁男孩下河洗澡,不幸溺亡;6月22日下午3时许,在安徽宿州埇桥区褚兰镇冯楼村,两名小男孩溺水身亡,其中一名男孩是为了搭救溺水的同伴,被拽下水

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消逝在冰冷的河水里。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首席专家、研究员孙云晓表示,孩子的天性都是好动的,夏天天气炎热,难免喜欢游泳、玩水,而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往往缺乏泳池等设施,水库、河,湖则相对较多,加上不少家长外出打工,无暇看管孩子,假期空余时间多,孩子瞒着家人结对去野泳的现象非常普遍,由于不了解水库、河流的地势情况及无成人看护,危险往往容易不期而至。

教育部门:多地展开专项督查行动

逝去的生命无法挽回,如何加强防范,将危险扼杀于无形,其实,教育部门这些年没少操心。

教育部有关司局在今年暑期前《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中,号召家长教育孩子做到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等六不要求。

7月12日,教育部官方微博@微言教育盘点了儿童暑假五大安全隐患,并提供预防方法,其中第一条就谈到溺水事故。

各地也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作为当前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重点,采取多项措施提高学生安全意识、严防学生溺水事故。

7月13日,河南省三部门联合发出紧急通知,将启动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督查,全力排查整改重点水域的安全隐患。督查内容包括:是否建立了预防学生溺水联动工作机制;是否开展了预防中小学生溺水课程教育及专题教育;水库、河道、水渠、渡口等危险水域是否配备防护、救生设施,是否建立日常巡查巡防措施等。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安稳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暑期汛期的到来,省教育厅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家访、家长会等多种形式,给每位学生及家长发布预防溺水安全提示,严防学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

6月21日,西安市教育局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把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作为本学期末一项重要工作,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各区县教育局分管领导带队,挑选西安市校园安全工作专家组成的督导检查组将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专项督导检查。

7月13日,张家界市慈利县苗市镇政府召开紧急会议,要求各村建立巡查制度,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组织人员加强巡查和劝阻,严防孩子因缺乏家长看护而到河边嬉水、游泳导致溺亡的情况发生。

从部委到基层村委会,一层层的教育、督查、严防还是没能阻止意外一次次地降临,杜绝野泳溺水,到底应该怎么做?

专家支招:要禁更要引

江苏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马斌认为,预防和避免儿童溺水的悲剧发生,学校、家长和社会共同参与、协同配合很重要。学校要加大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课程中可增加如何防止溺水的常识和急救知识,有条件的学校可进行演练;而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一定要承担起监护责任,多带孩子到环境熟悉的水域玩水,满足孩子游泳戏水的需求,并对孩子进行生命教育,养成他们远离危险的意识;社会对防止孩童溺水也有着共同的责任和义务,政府部门应尽可能给学生提供多样化、健康的游泳场所,危险水域要有警示牌,看到孩童在危险水域戏水应该主动提醒、制止。也可以请电信、邮电部门定期给孩子家长发送公共信息,让家长每天提醒孩子注意暑假安全,防止溺水。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首席专家孙云晓指出,防止孩子外出野泳要像大禹治水,要引导,而不是完全禁止。最好的办法就是相关部门联合采取措施,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修建一些游泳池,或者把河流的某一部分划出安全区,组织专人保护,加以引导,让孩子有安全的地方可以游泳,达到锻炼的目的。光是禁止没有用,还是有不少孩子会触犯禁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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