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调查:近98%的高校志愿者受到校方激励

时间:2016-07-18 08:20:33 来源:汉寿教育信息网

近年,随着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的蓬勃开展,大学生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数量都在不断提高。所谓志愿服务,即任何人自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计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的服务。

近日,中国高校传媒联盟随机对来自全国137所高校的320名大学生进行了关于志愿服务的问卷调查,其中86.88%的受访者都参与过志愿服务。调查还显示,一些高校对参与志愿服务的同学采取了激励措施或给予附加价值,近98%高校志愿者受到校方激励。

24.8%的受访者表示一些高校志愿服务存在功利性、目的性强等问题

报名的人多了,竞争力大了,其实也间接提高了志愿服务的质量。 贵州一所高校的赵晓彤直言,贵州地区有较多贫困却很优秀的学生,如果有补贴,则是锦上添花。

坦诚说,除了三下乡和义务支教,贵州很多志愿服务都是有补贴的。赵晓彤说,一些同学是冲着钱和加分去的,当然也不排除有些同学是为了锻炼自己和真正的志愿性服务。活动越大,补贴越多,同时对志愿者选拔的要求也更高。

赵晓彤所在的高校将优秀志愿者的评选分为院级、校级、省级。以班级为规模进行评选,没有固定标准,参考重点为志愿服务时长、综合成绩等进行衡量。她曾在大二整个学年参加了一个国际论坛志愿服务、一个大型国际赛事志愿服务、三下乡社会实践及校内的小型志愿活动。因她的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较多,被评选为院级优秀志愿者。

去年,她进一步提交了校级优秀志愿者的申请资料,程序更为复杂。因校级优秀志愿者不仅要提交材料,后续还要网上投票、事迹展示等,最终才公布名单。

上海一所高校的学生董颖曾在大一暑假期间赴贵州遵义的大山支教。于她而言,志愿服务本身是吸引人的,而她身边也存在被志愿活动附加的一些东西吸引过来的同学,可能期末的综合测评会加分,这个又会涉及奖学金和其他评优评奖,因为加分确实是一个很实际的东西,可以理解。

河南一所高校公益社团的指导老师认为,任何事情都有利弊两面,加分等激励措施激发了学生参加志愿服务的热情。这种方式是一种有效的措施,但是过度了就可能带有功利色彩。

75.31%的同学认为高校将志愿服务列入考评是有效的激励方式

广东一所高校在录取大一新生时,便在志愿服务方面提出了要求,称之为公益时制度:即大一入学前须完成3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入学后每人每学年须至少完成5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同时与评优、评奖直接挂钩,志愿服务既是必要条件,也作为加分项。该校大三学生陈淇表示,如果未完成则直接无缘奖学金和各项评优。

由于同学们比较注重评优、评奖,因此绝大多数同学都会按要求完成任务。尽管学校采取的是强制方式,但陈淇认为学校推行公益时制度的出发点是好的。鼓励学生参与社会服务,也促使很多学生一开学就加入了各类公益社团,周末会在校内外组织相关的志愿活动,有的还会与当地的公益机构长期合作。

河南一所大学公益社团的指导老师表示,做活动完全凭自愿、没有强制性是做不成的,志愿服务不能纯粹等待学生主动参与,而是需要一些规章制度,也需要一些激励措施。

张淇现在很感恩学校的这个制度,让他接触到了社会的不同群体,其实很多人会在活动的过程中发生心态的转变,一开始抱着功利心进入,但后来真的喜欢上做志愿服务。在他看来,纯粹抱着功利心进入公益,很难真正达到活动本来的预期目的,参与者要完成长达50个小时的志愿活动,自身也会很痛苦;所以还是得先尝试喜欢上公益,当真的投入进去了,会慢慢发现评优评先只是活动的附加价值,真正的意义应该是志愿活动本身。

调查数据显示,在选择志愿服务的动机上,69.38%的受访者只是出于公益心,觉得有意义,其他不在意,亦有53.75%认为有意义,也考虑到有附加价值(如加分、评选等好处)。高达75.31%的受访者认为将志愿服务列入考评是有效的激励方式。

高校志愿服务激励机制仍需改进

张淇告诉笔者,在广东,广州和珠海的公益体系比较健全。校内的十多个公益社团基本上能够满足同学不同方面的公益需求,并且志愿服务的程序都是很正规的。

张淇和赵晓彤所在的高校对志愿者的选拔都有严格要求。受激励政策或其他原因影响,部分志愿活动报名人数多、竞争大,引入竞争机制,需经过数轮选拔。对于一些专门性较强的志愿活动,还会事前组织相关培训。

不过,在四川某高校的宋美辉看来,志愿服务岗前培训是一个绕不开的难题。虽然校内志愿活动进行前都会有培训,也偶尔会有专业老师的培训,但多数时间都是高年级同学对低年级同学进行培训,我们需要更多专业的培训,但是这个资源不是任何时候都能找到的。

而另一方面,部分同学也表示参与了志愿活动却因各种原因得不到校方承认,未落实激励政策。赵晓彤就曾有部分活动不易证明,且超出了校方规定参评时间范围的灰色空间,不能计入服务时长。所谓灰色空间,指的是寒暑假期间个人在校外参加与学校无关的志愿活动,既不计入服务时长也不能参与综合测评加分。

类似情况也发生在河南一所高校。该校对于星级志愿者的评定有一项特殊要求,因没有在规则中写明,大部分同学都不知道该项规定,即申报者必须在学校参与过志愿服务,仅以个人名义参加校外志愿活动不可申报,主要目的是鼓励同学参与校内志愿服务。

该校的张希在去年暑假参加了田径世锦赛的志愿服务,但这项志愿服务没有得到校方认可。尽管加分不是参与志愿服务的目的,但在校外参加的志愿活动未得到校方认可,她表示不理解:同样都是志愿服务,提出的申请以这种理由被驳回,还是有点不甘心。

对此,该校指导老师给出回应,综合测评本来就是学校内部的评定,加上社会活动可能助长弄虚作假的风气,更应该鼓励大学生参加校园服务。

一定要有官方证明才算志愿服务,但很多义工项目不方便开出证明或者没有文件证明,在一些校方规定下就不被认可。即使不涉及评优评先,这种否定也让人不舒服。该校大四学生王子何如是说。在她看来,校方既然以校内志愿为前提条件,同学们也不应责备校方不认可,而是提出改进意见,使之扩大认可范围。(应受访者要求,文中张淇、顾悦、赵晓彤、张希、王子何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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