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亟待化解的“多”和“少”

时间:2016-07-19 09:15:12 来源:汉寿教育信息网

基础教育,说开了,就是一个人在成长过程中为了获取更多学问而在先期要进行的学习阶段,是成长过程中的关键期。如同盖房子先要打地基一样,垫什么样的底,就会建什么样的楼。三尺讲台系国运,基础教育“不仅是国计,更是民生”。然而现在的基础教育不尽如人意,为何?梳理后不难发现,基础教育的六“多”和六“少”现象阻碍其良性发展。

课改新词多,守住常识的少。的确,针对时下基础教育的弊端,一些改头换面的、颇具颠覆意义的词汇一个一个地冒出来,比如“自主”、“合作”、“探究”等。这对于改变教育教学方式,强化学生主体意识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可是略作思考,难道“不愤不启,不悱不发”的启发式教学就排斥“合作探究”了?非也。每次课改,一些所谓专家习惯“语不惊人死不休”,创造与众不同的“理念”,打出自己的旗帜,换汤不换药。其实,课堂教学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学生是一拨一拨儿的,教师的教育教学方法因学情而异,“教无定法,贵在得法,立足课堂,自觉觉人”才是王道。除了更新教学理念和新的教学技能,那些虚头巴脑的名词无论如何包装都不过是“假把式”。

课程开设多,真正落实的少。进入新世纪后,实用技术、劳技、阅读写作、地方课程、法制安全、心理健康、大课间等增设课程络绎不绝。但是相对于数量的不断递增,课程理念、师资和设备都相对滞后;而且容易出现教育教学九龙治水、合力难聚的现象。细化的科目意味着分解责任,也造成了知识的碎片化。任课老师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即使是可以随口渗透的知识点也会吝惜传授。在笔者看来,科目设置应以“优化学科结构,加强知识类型的均衡选择”为原则。一些科目可以植入其他科目之中,像实用技术和劳技,法制安全和心理健康等完全可以合并,没有必要将其刨出来单独另设。

处理教师的多,处分学生的少。这些年来,殴打教师的恶性事件频频发生。令人寒心的是,事件过后,教育部门无一例外地把板子打在教师身上,而那些不良学生逍遥法外。因为只有这样才最省事,才能迅速地息事宁人,化解外界的不满。在多重“夹击”下,现在的教师行使管理学生权甚是不易。但是,作为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不能为了尽快“灭火”而不主持公道,更不能因为怕事、怕麻烦而不为涉事教师争取公道。这种困境束缚了教育发展,对此,应尽快推动“教师职业保护法”立法工作,保护教师在职业范围内规范行使职权。

专家和名师多,安心“蹲地头”的少。近年来出于政绩的需要,教育主管部门对教育好坏的评价往往“以结果论英雄”,直接或间接“打造”一批专家和名师。当然这其中不乏佼佼者,但更多的不是自然状态下成长起来的名师。很多专家和名师热衷于南来北往地“跑场子”,不安心“蹲地头”,往往“教别人种田,荒了自家的地”。每个人拥有的时间是固定的,场子跑多了,哪来时间“自我充电”呢?毕竟专业才是教师的立身之本。

教师工资法理上多,区域内横向比少。多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提高教师待遇,“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的口号喊了二十年了。用“口头上的宠儿,事实上的弃儿”来形容丝毫不夸张,每到年终兑现工资,就会出现教师集体讨薪,缘何?其一,津贴补贴部分,公务员可发,但说到教师就要暂缓,公务员虽账面工资总额低于教师,可一些地方公务员巧立名目多发几个月,实际收入就比教师高。其二,即使在教育内部,有绩效工资成了“官效”工资的,有住房公积金按总额百分比计算的,亦有剔除绩效工资而按百分比计算的……一句话,教师工资“缺斤少两”现象年年发生,待遇偏低更使得教师招考“遇冷”。相比而言,公务员招考挤破头,不乏高学历、名校毕业生;而教师招聘门可罗雀,偏远山区县招不满。2015年6月,甘肃会宁警察招考引发的教师离职潮即是最好的注解。

关注名校的多,关心村小草根校的少。约莫十年光景,一些省城和地市主城区名校有钱就任性,“虹吸”地方优质师生,高歌猛进,“客大欺店”地迫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其“锦上添花”,学校硬件超标准配置。与这些“不差钱”的优质学校相比,一些“村小”和“麻雀学校”举步维艰,稀缺优质师资“下不去,留不住”,鲜有人去关心村小教师的住房、医疗等实际困难,导致生源流失,学校慢慢萎缩。原本是乡村文化传承的高地,渐渐变成了普九“最短板”,沦为教育的“洼地”。其实,“村小”才是最值得雪中送炭的,无论是教学设备的添置,还是长期在“村小”执教的草根教师的生活质量,都不能被忽视。毕竟教育被视为农村孩子通向美好未来的钥匙,而掌握这把钥匙的是伴随他们成长的教师。有“村小”在,乡村的精神生活便不再贫瘠,薪火相传、传统赓续就有依托。

当然,疏解这几个“纠结点”,不可能一蹴而就。既需要顶层设计制度的“给力”,也需要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齐发力”。一句话,基础教育办得好不好,关乎社会文明与活力,也关乎社会公平正义。

(作者段伟,蒲公英评论特约评论员,湖北省英语特级教师。文章第28次入选“锐评”栏目。此为蒲公英评论网站首发作品,转载请务必标注来源,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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