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自主招生简章6大变化详细解读

时间:2016-06-07 07:48:58 来源:汉寿教育信息网

截止到今天,共有十个院校的招生简章已经可以查询,它们是: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武汉大学、长安大学。

以简章较早发布、内容调整比较典型的西安交通大学为例,我们能够看到,今年的自主招生有6个主要变化:

1、投放专业——今年增加生物、化学、环境类专业自主招生

2、报名条件——从去年省级三等奖调整说明为“复赛省级二等奖”

3、报名与复试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与去年一样是3月31日,但开始时间为3月10日,而去年为3月1日,更关键的是复试时间6月11-12日,去年为13-14日,进一步压缩了高考后的准备时间

4、成绩评定——从去年笔试100+面试100到今年笔试200+面试100,增大笔试权重

5、优惠政策——综合成绩前20%(A类)学生,未达到校录取分数线的,去年享受为降至一本线保证前2专业,今年为降90分保证前3专业。

6、成绩要求——对于分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成绩不得低于当地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此外,今年90所高校将齐聚阳光高考平台网报,注意“首次完成确认志愿”的时间,可修改次数的相关规定,以及书面与网上材料的内容一致性。

以下为具体解读

注1:黑体部分需要重点关注;

2.红体部分为两年招生情况的不同。

3、受微信字数限制,本条信息中详细解读了北师大、北化工与北邮,其他院校详细信息请参加下一条。

一、北京师范大学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6年

2015年

引领计划:教育学(兼招文理类考生)

计划招生30人。

攀登计划:天文学(招理工类考生),或哲学或日语或俄语(均兼招文理类考生)

招生计划:日语25人、俄语15人、哲学27人、天文学27人。日语、俄语限招高考英语语种考生。

日语和俄语专业可相互兼报,其他专业不得兼报。

引领计划:教育学(兼招文理类考生)

计划招生30人。

攀登计划:天文学(招理工类考生),或哲学或日语或俄语(均兼招文理类考生)

除俄语计划招生20人外,其余各专业计划招生25人,日语、俄语限招高考英语语种考生。

另:面向第28届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获奖者,择优选拔热爱基础学科的考生就读我校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实验班(化学)。

日语和俄语专业可兼报,其他专业不得兼报。

二、报名条件

2016年

2015年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高中阶段学业水平优秀,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自荐申请引领计划或攀登计划中的相关专业:

1、 在省级(含)以上数学、物理竞赛获奖者,以及全国信息类竞赛和科技创新竞赛获奖者,限报教育学、天文学和哲学专业。

2、在全国英语、作文比赛获奖及具有文学、语言文化(含英语)等方面特殊才能者,限报教育学、哲学、日语和俄语专业。

3、 具有其他学科特长表现者(含有相关学科调研经历者),可报相关专业。

4、 对教育问题有浓厚兴趣和独立见解,且有相关成果者,限报教育学专业。

5、 对天文学或哲学或日语或俄语专业领域有浓厚兴趣和发展潜质者,限报相关专业。

申请者均须提交所获学科奖励或学科兴趣、特长的相关证明材料。中学校长、社会团体或学者专家推荐考生的,推荐人须说明了解考生的途径、推荐理由等,并按要求向我校提交推荐材料。

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自荐申请引领计划或攀登计划:

1) 在省级(含)以上数学、物理竞赛获奖者,以及全国信息类竞赛和科技创新竞赛获奖者,限报教育学、天文学和哲学专业。

2) 在全国英语、作文比赛获奖及具有文学、语言文化(含英语)等方面特殊才能者,限报教育学、哲学、日语和俄语专业。

3) 具有其他学科特长表现者(含有相关学科调研经历者),可报相关专业。

4) 对教育问题有浓厚兴趣和独立见解,且有相关成果者,限报教育学专业。

5) 对天文学或哲学或日语或俄语专业领域有浓厚兴趣和发展潜质者,限报相关专业。

2、高中阶段,获得第28届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二等奖以上者,限报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实验班(化学)。

申请者均须提交学科兴趣、特长的相关证明材料。中学校长、社会团体或学者专家推荐考生的,推荐人须说明了解考生的途径、推荐理由等,并按要求向我校提交推荐材料。

三、报名时间

2016年

2015年

3月10日至3月31日

3月1日至3月20日

四、复试时间

6月11日至12日

6月13日至14日

五、复试内容

2016年

2015年

笔试多项能力测试60%,面试40%

笔试多项能力测试60%,面试40%

六、优惠政策

2016年

2015年

引领计划:报考教育学专业的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同科类调档线(梯度志愿录取省份)或模拟投档线(平行志愿录取省份)下20或30分(750分制)以内、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线,即予录取。考生获得的具体录取优惠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分值为准;

攀登计划:报考天文学、哲学、日语和俄语专业的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同科类调档线(梯度志愿录取省份)或模拟投档线(平行志愿录取省份)下25分或35分(750分制)以内、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线,即予录取;入学后,不得申请转专业。考生获得的具体录取优惠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分值为准。

说明: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B+。

1)引领计划:报考教育学专业的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同科类调档线(梯度志愿录取省份)或模拟投档线(平行志愿录取省份)下20或30分(750分制。两档优惠,具体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优惠分值为准)以内、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线,即予录取;

2)攀登计划:报考天文学、哲学、日语和俄语专业的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同科类调档线(梯度志愿录取省份)或模拟投档线(平行志愿录取省份)下25分或35分(750分制。两档优惠,具体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优惠分值为准)以内、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线,即予录取;入学后,不得申请转专业。

3)报考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实验班(化学)的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同科类调档线(梯度志愿录取省份)或模拟投档线(平行志愿录取省份)下60分(750分制)以内、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线,即予录取。

说明: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北京师范大学2016年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重点建设的“985工程”高校,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坚持精英教育,培养拔尖人才。作为教育部首批确定的22所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之一,我校2016年继续面向全国,通过多元考核,综合评价,择优自主选拔具有学科兴趣和特长基础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 招生类型

学校自主招生设引领计划和攀登计划。

引领计划:顺应国家“试点学院”教育学部所设教育学(兼招文理类考生)专业人才培养改革要求,吸引和择优遴选热爱教育事业、对推动教育改革有浓厚兴趣和特长基础的优秀学生。计划招生30人。

攀登计划:择优选拔对天文学(招理工类考生),或哲学或日语或俄语(均兼招文理类考生)专业领域具有浓郁兴趣、特长基础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招生计划:日语25人、俄语15人、哲学27人、天文学27人。日语、俄语限招高考英语语种考生。

日语和俄语专业可相互兼报,其他专业不得兼报。

二、 申请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高中阶段学业水平优秀,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自荐申请引领计划或攀登计划中的相关专业:

1、 在省级(含)以上数学、物理竞赛获奖者,以及全国信息类竞赛和科技创新竞赛获奖者,限报教育学、天文学和哲学专业。

2、 在全国英语、作文比赛获奖及具有文学、语言文化(含英语)等方面特殊才能者,限报教育学、哲学、日语和俄语专业。

3、 具有其他学科特长表现者(含有相关学科调研经历者),可报相关专业。

4、 对教育问题有浓厚兴趣和独立见解,且有相关成果者,限报教育学专业。

5、 对天文学或哲学或日语或俄语专业领域有浓厚兴趣和发展潜质者,限报相关专业。

申请者均须提交所获学科奖励或学科兴趣、特长的相关证明材料。中学校长、社会团体或学者专家推荐考生的,推荐人须说明了解考生的途径、推荐理由等,并按要求向我校提交推荐材料。

三、 考核和确定入选资格考生

学校组织专家,根据考生高中学业成绩、学科特长有关材料等对申请考生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包括多项能力测试和专家面试。学校根据考生多项能力测试60%和面试成绩40%加权形成的综合成绩,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

四、 录取规则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符合下述要求,方可录取:

1、志愿填报

对于省级招办单独设定自主招生批次的省份,考生须按省级招办的要求在自主招生批次中报考北师大。对于我校提前批次录取,且省级招办未设提前批自主招生单独批次的省份,考生须在提前批次以第一志愿第一顺次报考北师大。

2、录取优惠

1) 引领计划:报考教育学专业的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同科类调档线(梯度志愿录取省份)或模拟投档线(平行志愿录取省份)下20或30分(750分制)以内、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线,即予录取。考生获得的具体录取优惠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分值为准;

2) 攀登计划:报考天文学、哲学、日语和俄语专业的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同科类调档线(梯度志愿录取省份)或模拟投档线(平行志愿录取省份)下25分或35分(750分制)以内、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线,即予录取;入学后,不得申请转专业。考生获得的具体录取优惠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分值为准。

说明: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B+。

五、 报考程序

考生须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上传相关报名材料、查询初审结果、确认考试、打印准考证、查询考核结果等。

时间安排如下:

1、2016年3月10日至3月31日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包括《2016年试点高校自主招生申请表》(由系统打印,含中学成绩,且须加盖中学公章,中学负责人签字。个人陈述限1500字,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人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及对所报专业的认识及专业发展理想。)、学科特长证明材料(含获奖、研究经历和成果、社会调查经历和成果、科技创新成果等)、综合素质评价表,中学校长或学术团体或专家个人的推荐信等。

上述材料均须扫描后按系统要求规格上传,其中,推荐信须由推荐者自行上传推荐材料。无需邮寄书面材料。

2、4月30日前,公示初审合格考生。

3、6月5日至9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确认考试、打印准考证。

4、6月11日至12日,参加北师大组织的多项能力测试和专家面试,地点为北师大。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

5、6月20日前,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考核结果。同时我校公示入选资格名单。

六、 约束与监督机制

1、北师大自主招生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院系和专家参与实施。

2、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考核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

3、加强初审和复试的组织与管理。初审实行网上随机审核,每位考生的材料,随机由三位专家评审。复试面试环节,现场抽签决定专家分组,现场抽签决定考生考场。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4、学校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信息公开,按时进行公示。

5、北师大自主招生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6、学校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10-58807862

七、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8807962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网页:http://admission.b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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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6年

2015年

2016年北京化工大学自主招生计划控制在190人以内

化工材料类: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能源化学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功能材料、生物医学工程、制药工程、生物工程类(生物工程),笔试:数学+化学

理学类:应用化学、数学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生物工程类(生物技术),笔试:数学+物理

机械信息类: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安全工程、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类,笔试:数学+物理

经管文法类: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流管理、法学、公共管理类、英语,笔试:数学+语文

自主招生计划控制在2015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以内。

化工材料类: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能源化学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功能材料、生物医学工程、制药工程、生物工程类(生物工程),笔试:数学+化学

理学类:应用化学、数学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生物工程类(生物技术),笔试:数学+物理或者数学+化学

机械信息类: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安全工程、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类,笔试:数学+物理

经管文法类: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流管理、法学、公共管理类、英语,笔试:数学+语文

二、报名条件

2016年

2015年

一、报名化工材料类、理学类、机械信息类考生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之一:

1.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

2. 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拥有专利者(仅限发明专利);

3. 高中阶段获得我校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设立的“北京化工大学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者;

4. 高中阶段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国家级科技类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过论文者;

5. 除上述四点外,对于所报类别的专业有着浓厚兴趣,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过突出成绩、展示出创新潜质,或在相关专业领域确有突出特长者。申请者须提供能体现本类别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实践成果或作品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名经管文法类考生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 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英语大赛奖项、作文大赛奖项、科技创新(社科类)等方面奖项者;

2. 高中阶段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国家级社科类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过论文者;

3.除上述两点外,对于所报经管文法类别的专业有着浓厚兴趣,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过突出成绩、展示出创新潜质,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文学、语言等方面的特殊才能者。申请者须提供能体现本类别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实践成果或作品等相关证明材料。

一、要求报名化工材料类、理学类、机械信息类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

2. 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拥有专利者(已受理但未正式取得专利授权证书的除外);

3. 高中阶段获得我校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设立的“北京化工大学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者;

4. 高中阶段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国家级科技类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过论文者。

二、要求报名经管文法类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英语大赛奖项、作文大赛奖项、科技创新(社科类)等方面奖项;

2. 高中阶段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国家级社科类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过论文者。

三、报名时间

2016年

2015年

3月10日至3月27日

3月10日至3月28日

四、复试时间

6月10日报到,6月11日考试

6月13日报到,6月14日考试

五、复试内容

2016年

2015年

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3小时

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3小时

六、优惠政策

2016年

2015年

A档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由我校审查、录取;

B档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江苏省10分)以内,但不得低于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由我校审查、录取。我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第一批次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注:对于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中的选测科目等级录取要求为AB(含AB)以上。

A档为笔试和面试特别优秀者,高考实际分数达到所在省份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校审查、录取;

B档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江苏省10分)以内(但不得低于本科一批次控制分数线),由我校审查、录取。我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获得化工材料类、理学类、机械信息类三个专业大类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不能填报经管文法类所含专业,获得经管文法类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也不能填报化工材料类、理学类、机械信息类三个专业大类所含专业,否则不享受任何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注1:黑体部分需要重点关注;

2.红体部分为两年招生情况的不同。

北京化工大学2016年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关于做好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修订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6﹞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北京化工大学2016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领导机构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招生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书记、分管教学的副校长、纪委书记、纪委监察室和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二、招生计划

2016年北京化工大学自主招生计划控制在190人以内,纳入我校年度招生计划中。

三、报名条件

根据我校学科专业特点及要求,共分为四个专业类别(见表1)。

表1北京化工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专业类别及其涵盖招生专业和对应考试科目

自主招生的学生为政治思想品德合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报名化工材料类、理学类、机械信息类考生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之一:

1.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

2. 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拥有专利者(仅限发明专利);

3. 高中阶段获得我校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设立的“北京化工大学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者;

4. 高中阶段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国家级科技类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过论文者;

5. 除上述四点外,对于所报类别的专业有着浓厚兴趣,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过突出成绩、展示出创新潜质,或在相关专业领域确有突出特长者。申请者须提供能体现本类别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实践成果或作品等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经管文法类考生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 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英语大赛奖项、作文大赛奖项、科技创新(社科类)等方面奖项者;

2. 高中阶段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国家级社科类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过论文者;

3. 除上述两点外,对于所报经管文法类别的专业有着浓厚兴趣,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过突出成绩、展示出创新潜质,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文学、语言等方面的特殊才能者。申请者须提供能体现本类别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实践成果或作品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及网上审核:2016年3月10日至2016年3月27日期间,考生登陆教育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网上填报说明,选择北京化工大学,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结合自己学科特长,在我校四个专业类别中慎重选择一类及相应4至6个专业报考(见表1),申请后不得变更。报名时考生须上传“申请报告”及各类“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我校设立网上审核专家组,对网上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审核。网上报名材料不完整或所提交申请材料不符合申请专业类的报名条件,将无法通过网上审核。

2. 书面材料邮寄:请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申请表。考生须按申请表、申请报告、获奖证书复印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的顺序装订后,经中学加盖公章,在2016年3月28日之前(以发件日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信封上请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字样(邮寄材料恕不退还)。

3. 考生本人网上报名时,须提交一份考生本人撰写的申请报告,申请报告须包含考生对个人理想、思想品德、社会实践、有无违纪行为进行如实阐述,申请报告将成为考生初审评价的重要考核部分。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以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单位或团体须在推荐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附上联系人方式,专家须在推荐信中附上专家简介、联系方式,以便我校核查。凡是拟对报名考生进行推荐的,需要推荐人亲笔签名,并由推荐人邮寄,不得由考生邮寄,邮寄地址同本简章第四条第2项(邮寄材料恕不退还)。

五、考核办法

1. 我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招生考生的考核工作。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是,针对不同学科专业类别,进行分类报名、分类考核、分类认定资格、分类确定录取政策。

2. 由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以下简称“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16年4月20日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初审合格的考生务必在2016年4月21日至27日期间登陆教育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用户名、密码与初始报名时相同)进行参加考试确认。未按时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退出选拔程序。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按照考试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和参加考试。

3.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考生按照报考的专业类别参加相关科目(详见表1)笔试,笔试时间为3小时。我校面试将对考生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学术发展潜力五个方面进行测评。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笔试和面试均没有考试大纲。

六、资格认定

1. 入选资格认定

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参考考生学科获奖、考生生源分布、考生所报专业类别分布等情况,以笔试成绩由高到底依次排序确定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考生候选名单。

2. 录取政策认定

对于获得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的考生,依据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生学科获奖、考生生源分布、考生所报专业类别及所选专业分布等情况确定入选考生的录取政策。

以上两项认定结果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批准后,分别在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自主招生资格。

七、录取原则

1. 获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以下简称“入选考生”)须参加高考,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 根据入选考生考核结果,在高考录取时分别享受以下A、B两档优惠政策:(1)A档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由我校审查、录取;(2)B档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江苏省10分)以内,但不得低于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由我校审查、录取。我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第一批次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3. 入选考生须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公示的入选专业(类)填报高考自主招生专业志愿,否则视为考生主动放弃自主招生资格。

4. 对于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中的选测科目等级录取要求为AB(含AB)以上。

八、监督机制

1. 学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 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复试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完善评价体系,推进制度化管理,确保考试公平。

3. 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中学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考生本人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请。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自主招生资格;如所在中学参与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学以后三年的推荐资格。对于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规定的学生,我校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反馈到考生所在中学和省招生考试院,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者,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当事人责任。

4. 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纪委监察室联系方式:010-64434762;jiwei@mail.buct.edu.cn。

九、重要日程

开始报名时间:2016年3月10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3月27日(须在3月28日之前完成书面材料邮寄,书面材料以当地邮戳为准)。

初审结果查询:2016年4月20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查询)。

确认考试时间:2016年4月21日至27日。

报到及考试时间:2016年6月10日到我校报到,6月11日参加考试,请随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的自主招生考试通知。

十、其他说明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4435706、64197258、64436198、64453226。

招生办公室传真:010-64414824。

咨询邮箱:zsb@mail.buct.edu.cn

本科招生网址:www.goto.buct.edu.cn。

北京邮电大学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6年

2015年

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和技术

自动化

软件工程

工业设计

面向全国所有省份

电子信息类(信息通信)

电子信息类(电子工程)

计算机类

自动化类

软件工程

经济管理类

通信基础科学实验班

中外合作办学类

物联网工程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除内蒙古、青海、西藏以外的其他省份

二、报名条件

2016年

2015年

报名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或信息学学科竞赛省级及以上奖项;

2.对于所报专业有着浓厚兴趣,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过突出成绩、展示出创新潜质,或在相关专业领域确有突出特长,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或信息学学科竞赛省级及以上奖项;

2.对于所报专业有着浓厚兴趣,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过突出成绩、展示出创新潜质,或在相关专业领域确有突出特长,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间

2016年

2015年

3月11日8:00-3月25日17:00

3月10日至3月30日

四、复试时间

6月11日

6月 14日

五、复试内容

2016年

2015年

基础知识能力测试(300分,笔试数学物理两科)和学科特长能力测试(100分,面试)

笔试加面试或者笔试加实验

六、优惠政策

2016年

2015年

通信工程: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理工类专业在当地模拟投档线(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为最低录取分数线)及以上,我校予以录取至通信工程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理工类专业在当地模拟投档线(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为最低录取分数线)下10分以内,我校予以录取至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自动化、软件工程、工业设计: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理工类专业在当地模拟投档线(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为最低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内,我校予以录取至所认定的自主招生专业。

物联网工程:高考投档成绩达到 “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 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我校予以录取到物联网工程专业。

电子信息类(信息通信):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理工类专业在当地模拟投档线(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为最低录取分数线)及以上,我校予以录取,录取专业为电子信息类(信息通信)所包含的专业之一。

电子信息类(电子工程)、计算机类: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理工类专业在当地模拟投档线(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为最低录取分数线)下10分以内,我校予以录取,录取专业为所认定的自主招生专业之一。

自动化类、软件工程、数媒设计类、经济管理类: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理工类专业在当地模拟投档线(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为最低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内,我校予以录取,录取专业为所认定的自主招生专业之一。

通信基础科学实验班: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理工类专业在当地模拟投档线(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为最低录取分数线)下30分以内,我校予以录取到“应用物理学(通信基础科学)”专业。

中外合作办学类:高考投档成绩达到 “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 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我校予以录取到物联网工程专业。

注1:黑体部分需要重点关注;

2.红体部分为两年招生情况的不同。

北京邮电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修订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6】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我校在2016年高考招生中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以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品学兼优的学生。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本科招生日常事务。

一、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控制在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即175人)以内,纳入我校年度招生计划中。

二、自主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报名条件

我校今年有以下6个专业开展自主招生工作,具体如下:

其中工业设计专业:爱好设计创意,具备一定美术基础,参加过省级及以上青少年创新设计大赛、青少年设计艺术类大赛并获奖励的考生也可报名。

三、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凡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申请者须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1日8:00-2016年3月25日17:00。进入报名系统后,根据系统提示,按要求认真、如实、完整填写基本情况及志愿管理信息。

请注意:

(1)凡有意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通过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自主招生的高校总数不得超过3个。

(2)在报名过程中,考生须慎重选择我校上述自主招生六个专业中的一个专业,不可同时申请多个专业,网审通过后不得变更自主招生申请专业。

(3)考生的证明材料可以形式多样,但以体现高中阶段个人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相关证明材料为主。

(4)若中学(单位)、社会团体或专家实名向我校推荐考生,须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须具体、详实,且须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单独上传。专家须在推荐信中附上专家简介、联系方式,单位或团体须在推荐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附上联系人方式,以便我校核查。

2.中学审核及公示:考生通过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报名申请表后,请中学确认所填写内容是否属实、中学审核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往届生或中学发生变动的考生,高中阶段成绩需同时加盖原中学教务部门公章。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报考我校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3.材料上传: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经中学审核盖章的报名申请表扫描件、各类“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及“北京邮电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申请报告”(“申请报告”须按照附件1中的要求完成,在报名系统中“志愿管理-附加材料”模块上传),所有材料上传完成后点击确认提交。

4.网审:我校设立网审专家组,负责网上报名资料的审核。网上报名材料和“自主招生申请报告”不完整,或者未能说明考生符合申请专业的报名条件及报名要求,将无法通过网审。在报名系统中,网审通过的考生志愿状态标记为“材料审核通过(待初审)”,网审未通过的考生志愿状态标记为“报名未成功(待补充材料)”(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截止之前,“报名未成功(待补充材料)”状态的考生可重新组织报名材料并提交)或“审核未通过”。

5.寄送报名材料:考生网审通过后才可以向我校寄送报名材料,我校不受理网审未通过的考生寄送的材料。寄送的报名材料包括:中学审核盖章后的报名申请表、自主招生申请报告、获奖证书复印件(报名系统中上传的所有获奖材料,同时要求在复印件上加盖中学公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的复印件等。考生须按以上材料顺序装订成册(A4标准,装订时将报名申请表作为材料封面,不要另制封面),在2016年3月26日之前寄出(以当地邮戳为准)。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若中学(单位)、社会团体或专家实名向我校推荐考生,推荐材料须单独邮寄至我校,不得与考生报名材料一起邮寄,请在2016年3月26日之前寄出(以当地邮戳为准)。推荐材料概不退还。

由于其他快递方式可能无法将报名材料或推荐材料直接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建议采用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材料,同时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6 电话:010-62282045

6.收寄状态查询:我校收到考生的报名材料后,将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中显示,考生可登录查询。

四、选拔程序

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开展自主招生工作,并组织相关专家参与选拔。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选拔程序。

1.初审

对于考生寄送的纸质材料,我校将组织专家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所体现出的综合素质(包括考生个人陈述、学业表现、思想品德与社会实践等)、学科素质(包括考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学科竞赛获奖情况、对于所报专业的认知和发展规划情况等)进行评审。我校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自主招生各专业报名情况、生源区域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初审通过考生名单。我校在初审过程中将适当向中西部地区考生和农村地区考生倾斜。

考生可于2016年4月29日后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zsb.bupt.edu.cn)查看初审通过的考生公示名单,也可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个人初审结果,我校不再采用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如有变动,请随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的通知。

2.确认考试

《北京邮电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考核通知》将于2016年4月29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通过我校自主招生初审的考生,须按照该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完成确认参加考试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报到

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须按照《北京邮电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考核通知》的要求,在2016年6月10日携带相关材料来我校办理报到手续,参加考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

4.考核

2016年6月11日进行考核。

考核分为基础知识能力测试和学科特长能力测试。其中,基础知识能力测试满分300分,学科特长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基础知识能力测试考核形式为笔试,笔试内容为数学、物理两门科目。

笔试结束后,考生须参加我校针对自主招生各专业组织的学科特长能力测试。学科特长能力测试由我校根据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组织学科专家进行。

选择通信工程、自动化、软件工程、工业设计、物联网工程专业的考生学科特长能力测试考核形式为面试;选择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考生学科特长能力测试考核形式为面试+上机测试(可选),考生在报到时可自愿申请是否参加6月12日进行的上机测试,上机测试成绩单列,不计入考生学科特长能力测试成绩。

特别说明:选择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且在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以下简称NOI)中获得铜牌(或者为NOI中D类选手并且竞赛成绩已超过铜牌分数线)及以上奖项的自主招生考生,可免于参加笔试和上机测试,仅参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针对上述考生所单独组织的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满分100分。

5.入选名单

根据考生自主招生考核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基础知识能力测试成绩+学科特长能力测试成绩1.5)、自主招生各专业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自主招生各专业的入选名单。对于在NOI中获得铜牌(或者为NOI中D类选手并且竞赛成绩已超过铜牌分数线)及以上奖项的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自主招生的考生,若面试考核成绩达到90分以上,可进入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自主招生入选名单。

入选总人数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0%,将根据生源质量情况而定。

6.公示

自主招生各专业获得认定的入选考生名单于2016年6月21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考生也可通过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个人结果。

五、录取办法

1.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仅享受所认定自主招生专业的优惠政策。

2.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在2016年7月5日前(高考成绩出分且高考志愿填报完成后)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根据自主招生考生信息反馈通知要求按时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反馈相关信息。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须在7月5日前通过传真向我校招生办公室说明情况。

3.自主招生各专业的优惠政策见下表,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按照下述要求填报志愿:

注:【模拟投档线】自主招生考生录取前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4.未按照我校上述要求填报高考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5.通过我校考核并进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自主招生入选名单的考生中,上机测试成绩优秀者(上机测试成绩满分100分,达到85分及以上为优秀),以及在NOI中获得铜牌(或者为NOI中D类选手并且竞赛成绩已超过铜牌分数线)及以上奖项者,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理工类专业在当地模拟投档线(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为最低录取分数线)下30分以内,即可被我校录取至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6.所有享受降分录取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均不得低于当地理工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核、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7.对于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江苏省考生,高考录取时要求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为AB+,必测科目等级为4C 1合格。

六、其他

1.我校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自主招生工作,加强监督制约机制,严防权力寻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严格监督选拔程序。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考前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我校监察处邮箱:jjjc@bupt.edu.cn ;电话:010-62281998。

2.对在我校自主招生中存在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责任属推荐中学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将在其所在省份中学及有关试点高校或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责成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

责任属考生本人的,未入学者,取消其自主招生考核成绩,同时由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我校自主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开公示。

4.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最新文件有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5.本简章由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网:zsb.bupt.edu.cn

咨询电话:010-62282045 传真:010-62283407

电子邮箱:zsb@bupt.edu.cn

(更多解读请参加后两篇文章,明天解读更精彩)

预计大部分简章出完后,我们会于3月13日上午举办自主招生讲座,目前正在内容分析与策划安排中,敬请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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