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装学院2016年面向北京市招收“双培计划”、“外培计划”本科生招生简章
为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计划》的通知精神和工作部署,2016年我校将面向北京市招收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全面的优秀学生,输送到中央美术学院、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以下称“双培计划”)或英国伦敦艺术大学、英国伯明翰城市大学、英国南安普顿大学、英国利兹大学、意大利米兰新美术学院、美国罗格斯大学、美国萨凡纳艺术与设计学院(以下称“外培计划”)开展访学活动。
一、报考条件
1.符合北京市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要求;
2.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达到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要求。
二、招生计划及报名方式、录取原则
(一)普通理工类专业
1.招生计划
注:分区招生计划最终以北京市教委、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2.报名方式
报考我校普通理工类专业“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的考生,无须校考,填报高考志愿即可。
3.录取原则
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普通理工类专业“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B段录取,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北京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依据考生高考所在区的分专业计划,按照高考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二)艺术类专业
1.招生计划
注:最终以北京市教委、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共同培养院校在中央美术学院的招生专业为高精尖项目。
2.报名、考试方式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双培计划”、“外培计划”艺术类专业考试,文理兼招。提示:考生只能报考1个专业。
(1)报名及交费
时间:2016年6月6日21:00--10日12:00
考生一律在此时间登录北京服装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bkzs.bift.edu.cn/报名并网上交费,上传近期一寸电子版彩色(白底)证件照片。
考生交费后须自行打印《考生信息登记表》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6月11日
地点:北京服装学院校本部(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2号)
(3)考试科目及要求
注:我校统一提供考试纸,考生需准备画笔、颜料和画板等考试用具。
考试时,须经过考生身份验证和信息审核。凡身份验证或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后果自负。对未取得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本科合格资格的考生,取消校考成绩。
(4)专业成绩查询
按教育部规定,我校确定的校考合格人数不超过相应各区、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考生于2016年6月20日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bkzs.bift.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北京服装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我校将不再邮寄。
3.录取原则
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艺术类专业“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A段录取,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考生须达到北京市艺术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通过我校 “双培计划”、“外培计划”专业考试后,依据考生高考所在区的分专业计划,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等,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专业考试总成绩 文化考试总成绩
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 北京市本科(文/理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培养方式
“双培计划”采用“3+1”的培养模式,即学生第一、二、三学年分别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央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相关专业学习,第四学年回到北京服装学院学习。
普通理工类专业“外培计划”采用“1+2+1”的培养模式,即学生第一学年在北京服装学院学习,达到国外大学入学资格要求后,第二、三学年到国外大学学习,第四学年回北京服装学院学习;艺术类专业“外培计划”采用“2+1+1”的培养模式,即学生第一、二学年在北京服装学院学习,达到国外大学入学资格要求后,第三学年到国外大学学习,第四学年回北京服装学院学习。
国外大学入学资格要求:
国外院校入学资格要求如有变化,参照申请当年国外院校的要求与规定。不符合接收院校入学资格要求的学生转入校内相同专业继续学习。
四、学费、学历及学位
1.“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学生按我校收费标准交纳学费等费用,若上级对学费等有关收费标准有新的要求,则按上级新颁布的文件规定执行。学生赴外校或国外学习期间的学费按上级关于学生访学项目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2.“双培计划”、“外培计划”的学生,完成各阶段学习且成绩合格,颁发北京服装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五、其他事项
1.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凡复查不合格、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地。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无论何时立即取消学籍。
2.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
3.我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住宿情况:
①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清华大学 “双培计划”的所有学生第一、二、三学年在共同培养大学住宿,第四学年回到北京服装学院。
②中央美术学院“双培计划”的学生在北京服装学院芍药居校区住宿;“外培计划”的学生第一学年在北京服装学院北校区住宿。从第二学年开始,以上“双培计划”、“外培计划”中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的学生原则上学校不提供住宿,给予每人每学年1600元的交通补贴。确有住宿困难者,可按程序提出住宿申请,根据实际情况,经审批提供住宿。其他学生回到北京服装学院。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2号北京服装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咨询电话:010-64288364或64288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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