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6年高考6月7日至8日举行,高考报名人数32.8万,符合随迁子女报名条件的有744人。比2015年降低1.6万人,连续九年下降。全省设274个考点,9527个考区。其中文科考场3108个,理科考场6291个,单招考场128个。5月16日,备受考生及家长关注的高考实施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布,适应国家高考招生改革的要求,根据陕西省实际,陕西今年修订了《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实施办法》,与往年相比,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有很大变化,高考专家谢云峰老师总结为以下八大变化:
变化一:
取消一章八条
2016年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取消了往年都有的第二章报名高考的八条政策。究其原因是高考报名工作已于2015年12月1日—7日按照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完成,此条已无实际意义。
变化二:
新增考生触犯刑法及受到刑事处罚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变化三:
所有科目使用教育部统一命制的试题,外语包含听力考试
这个问题早已没有悬念,2016年陕西省高考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所有科目使用教育部统一命制的试题。外语科目包含听力考试,其成绩计入外语科总分。高考试卷、答题卡由省招办印制。
变化四:
上网复核高考成绩分两次,成绩变更可重报志愿
高考成绩复核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申请和回复。高考成绩复核工作分为首次复核和再次复核。
1、时间要求:考生可以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截止6月28日18∶00填报高考志愿结束之前,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提出成绩复核申请,未按规定方式或不在规定时间区间内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考生申请成绩复核时,必须向系统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密码等信息,用以验证身份。考生应严密保存自己的相关信息。凡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提出的成绩复核申请,均视为考生本人申请。
2、申请复核的事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答题卡)、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超出本条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
3、科目要求:考生申请首次复核或再次复核每次仅限一个科目。
4、复核结果查询:考生应登陆“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窗口,按提示程序经过身份验证后提出首次复核申请或再次复核申请,并可查询首次复核结果或再次复核的最终认定结论。考生查询获取首次复核结果或再次复核的最终认定结论,可在三个工作日之内下载并自行打印。仲裁组对再次复核做出最终认定结论后,省高考评卷组织机构不再受理其他有关的异议申请。
5、考生在申请成绩复核等待回复期间,应在规定时间区间之内依照登陆“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的本人成绩填报高考志愿。在考生填报高考志愿之后发生了前述成绩变更的,考生可申请重新填报志愿。
变化五:
上年录取放弃就读惩罚政策2016年有变化
为解决宝贵的高教资源,明确对2015年已被录取但以各种理由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又参加2016高考的考生,将其上一年度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的事实,记入其电子档案并提供给高校,招生院校可以将此作为退档理由,省招办予以同意。对2015年被二本及以上本科批次第一志愿院校按专业志愿录取、但主动放弃就读的考生,在公布2016年高考成绩时,将其位次排在同分数的最低位次。
变化六:
提前批次专科取消学前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生专科;本科一批、二批、三批和高职批次均新增两个院校志愿
1、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专科包括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公安院校专科专业,设3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2、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各设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高职(专科)设8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平行志愿各批次不设置“愿录取到其他院校”的服从调剂表态栏目,每所院校设“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服从调剂表态栏。
各批次新增两个院校志愿对陕西省考生来说是利好消息,增加了选择和录取的机会,适度降低了滑档的风险,高考专家谢云峰老师提醒考生务必按照平行志愿录取原则和技巧来填报,规避平行志愿的风险,避免高分滑档和郁闷志愿。
变化七:
符合降分投档和加分照顾的三大类考生必须公示后使用
烈士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等考生加分照顾政策,保持加分分值不变的同时,进一步明确符合上述照顾、奖励项目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记入投档成绩并使用。考生如果符合上述多项照顾规定,只能取其分值最大的一项。
变化八
首次明确“考试作弊”纳入刑法范围,涉及考试作弊将依法追究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公务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因招生考试机构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通知:第十四场高考公益讲座会将于6月5日在西北大学举行,不能到达的现场的家长也可以选择预约网络高考讲座(随时预约随时开讲),欢迎大家加群预约报名。
高考公益咨询QQ群:341027913,入群验证:搜狐;
微信公众平台:sxgaokao985,名称:陕西第一高考
注:本文为高考专家谢云峰老师原创文章,搜狐首发,转载务必全文转载和注明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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