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中国民航大学招飞报名启动|招生简章|中国民航大学|招飞报名

时间:2016-05-23 09:16:20 来源:汉寿教育信息网

2016年中国民航大学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已经开始。高中毕业生今年拟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上海、浙江、福建、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飞行学员,均采用订单式培养模式。大学毕业生飞行学员的招收面向全国。欢迎符合条件的高中生及大学毕业生踊跃报名。

一、招生对象

1、高中毕业生:本专业招收男性,英语语种,年龄在十六至二十周岁(截止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理工类优先,部分省市文理兼收,文科学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招生总数的20%。

2、大学毕业生:招收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男性,专业不限,理工类优先。年龄要求:本科学历者199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199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要求具有较好的英语听说基础,达到国家英语四级考试(CET-4)425分(含)以上。

二、报名基本条件

政治思想素质: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考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民航事业,热爱飞行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工作态度、服务社会的意识以及团结协作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要求。

身体自荐标准:五官端正,身心健康,生理功能正常,无传染病史和精神病家族史,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身高165厘米(含)——185厘米(含),体质指数BMI 18.5(含)——24(含),无“O”、“X”型腿;双眼没有经过任何手术,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0.3(C字表),无色盲、色弱、斜视,无较重的沙眼或倒睫;无龋齿、明显四环素牙及两颗以上的断、缺牙;会普通话,口齿清楚,听力正常;具有敏捷的反应能力和身体协调能力,符合招飞体检鉴定医学标准。

三、报名方式

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请务必最迟在体检前一日完成以下两项报名注册过程,否则将有可能影响你参加正常招飞选拔。

第一步:中国民航大学网上报名

1。中国民航大学官方网站www.cauc.edu.cn

2。点击“招生就业”

3。点击“飞行招生”

4。点击“招飞报名”栏进入招飞报名系统

5。先注册用户,注册成功后要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6。再次登录,在线填报个人信息。三个工作日后,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中国民航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审批表》。

第二步:

高中生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注册报名

1。完成 [1:注册帐号并激活]。点击打开“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简称“民航招飞系统”,网址:http://121.43.111.199),点击右上链接进入“网上报名”。请牢记注册帐号和密码。使用360浏览器打开本系统,可能会显示不正常,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

2。注册帐号并激活后,输入帐号、密码,获取验证码并输入验证码,登陆进入系统。填写[2: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方“确认修改”。

3。填写[3:既有病史]。确认无误后点击下方“确认信息”。

4。完成[4:填报志愿]。请根据系统提示,认真填报。“招飞院校”和“招飞选拔单位”均须选择“中国民航大学”。确认无误后点击下方“确认报考志愿”。

大学生在《民用航空人员招飞体检鉴定信息系统》注册报名

1。打开中国民航大学链接地址

http://ams.caac.gov.cn/g04/zf/student/public/publicApply.jsp?key=a76a6d94-c0fb-4921-a47e-3969a2d3b2e5

2。请先输入国籍、证件类型、证件号;

3。点击并通过“验证”后再进入下一步操作;

4。根据个人情况,如实填写体检申请;

5。点击提交申请至中国民航大学审核。

提示:注册后,此系统只显示参加招飞人员的相关注册信息,并不显示招飞人员注册的帐号和密码,敬请各位同学务必牢记。

各地区招飞预选初检工作拟在11月份进行,报名、体检不收取费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报名成功的学生,需随时关注中国民航大学网站招飞信息并按照网上通知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预选初检。

四、招飞流程

1、高中毕业生首先应经过报名推荐后通过预选初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然后进行体检鉴定以及民用航空背景调查。以上过程均合格者方能在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填报志愿时报考本专业,并且要求按提前录取批次第一。飞行技术专业属提前批次录取专业,如本人未被飞行技术专业录取,不影响考生填报的其他院校、专业志愿正常录取。

2、大学毕业生参加招飞需经过以下环节:报名审查、预选初检、体检鉴定、委托培养单位面试、民用航空背景调查等。各环节均合格者,由委托培养单位与之签订培养/就业协议,相关培养/就业政策、保险和待遇按签约培养单位的规定执行。

五、就业政策

1、高中毕业生:学生在入校前需与委托培养单位签署委托培养协议,在毕业后必须回签约单位从事相应的民用航空飞机驾驶工作。

2、大学毕业生:学生在入校前需与委托培养单位签署委托培养/就业协议,完成飞行驾驶训练后必须回签约单位从事相应的民用航空飞机驾驶工作。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2-24092508(Tel/Fax)

学校地址:天津市津北公路2898号 邮编:300300

学校网址:www.ca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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