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出当年的《招生章程》。
高校的《招生章程》是容易被忽略但是又非常重要的、用于了解高校招生政策的文件。《招生章程》不同于高校一般的宣传材料,它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的主要载体,是其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属于法规性文件。
进入五月份,六月初,各大高校今年的《招生章程》会陆续发布。《招生章程》是了解目标院校高考信息的最权威、最准确的途径,其中包含了丰富、关键的内容。其中最主要的内容就是录取规则部分,对重要信息要做好解读,对于高考志愿填报至关重要。
那么家长和考生们如何解读《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呢?
一、关于加分的规定
不同高校对待加分的政策是不同的。归纳起来,两种情况:
第一种“投档加分,录取不加分”:有的高校按计入加分的总分投档,但进档考生录取专业时是按实考分排序、分专业。
若高校按招生计划的120%提档,最终被退档的很可能是靠加分进档的考生,所以按实考分报志愿才有把握。
第二种“投档加分,录取也加分”:有的高校是对加分一加到底,把加分计入总分,并以此为根据排序、录取专业。
比如,北京邮电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规定:以考生实际高考分数为主要录取依据。对享受政策加分(或降分)的考生,由各省级招办按照规定加分(或降分)投档。实际高考分数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或降分)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规定: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我校承认考生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投档后,我校按照考生实考分排队顺序进行录退。在考生等效基准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或与报考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二、关于调档比例的规定
各高校一般会按照(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由学校自主确定,并在招生章程中明确说明。
比如,北京邮电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规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科类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最高不超过120%。
北京工业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规定:学校在北京的调档比例为计划录取数的100%左右,在外省的调档比例不超过计划录取数的120%。
对于调档比例超过100%的学校,考生在填报的时候要适当考虑,调档之后再被退档就是俗称的“滑档”,考生直接失去本批次的录取资格。
三、关于退档的规定
每年都会有考生因为被退档,而落到下一批次院校填报或者落榜的情况,解读目标院校关于退档的规定,是填报志愿之前必须要做的工作,避免因主观印象造成遗憾的结果。
比如北京邮电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规定: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我校提档后不退档。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所报专业志愿已录满情况下做退档处理。
对于非平行志愿省份,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将其调剂到其他专业(填报或调剂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三个专业按第十条执行),如果其他专业已录满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所以,在考生填报有上述规定的院校时,是否服从调剂的选择变得尤其重要。
四、关于外语语种及口语成绩要求
很多高校只录取以英语为外语的考生,很多高校的某些专业要求有英语口语成绩,考生要尤其注意,若报考要求口语成绩的院校或专业,要按时参加口语考试。录取有语种要求的,报考时要看清楚,以免因为语种不符合造成退档。
比如北京邮电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规定: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软件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日语、数字媒体艺术、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规定:我校除英语、日语、法语等语言类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外,其它专 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是高中阶段学习非英语语种的新生入校后,学校不单独为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开设英语课程,要求该类学生在校期间取得学校规定应取得的英 语学分,并达到学校对学生在其他方面的英语学习和技能要求。报考我校所有专业均需加试外语口试(个别省市不加试外语口试除外),口试的组织以及口试内容和 成绩由考生所在地招生部门负责。我校不组织面试。
五、专业录取规则
在目前我国的普通高校中,专业录取规则包括分数优先、专业清、专业级差三种方式。
1、分数优先
分数优先,也称为“分数清”。是最常见的专业录取规则,通常指不带级差的分数优先,即将所有进档考生分科类按照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
比如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规定:所有已投档考生分科类(或选考科目)按实考分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顺序录取。
2、专业清
“专业清”是指院校在录取时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先按照所有考生的第一专业分别排队,在每个专业队列中再根据分数高低确定录取顺序,未被录取的再看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
“专业清”的方式逐渐被“分数优先”的方式取代,目前部分高校对内蒙古的考生采取“专业清”的方式。
3、专业级差
“专业级差”录取规则严格说来是“分数清”方式的一种,但是为了便于理解和区别,将其视为并列的一种方式,大部分高校在进行专业录取时,采用“专业级差”的原则。
同一高校的多个专业之间在录取时是有级差分的,若考生的成绩未达到第一志愿专业的录取分数,则其总分减去专业级差分后参与第二志愿专业排序。专业级差分一般在3~5分之间。某些高校会明确各专业级差的具体分数,某些高校会规定一个不会超过的总分,按照录取结果最优进行各专业间的级差分配。
比如北京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规定:北京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时设定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志愿级差原则上在5分以内,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山东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规定:普通高考录取时,山东大学(10422)以第一学校志愿调档的考生,专业(类)分配按照“分数级差”的原则进行,第1-2专业(类)志愿的分数级差为2分,第2-3专业(类)志愿、第3-4专业(类)志愿的分数级差均为1分,其它专业(类)志愿的分数级差为0分。
北京师范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规定:按照进档考生的实考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存在一定的分数级差。分数级差的确定以调档线上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满足率最大为原则,一般在2分以内。
以上是关于《招生章程》中录取规则内容的解读,录取规则关乎考生具体院校的选择,在填报之前将目标高校的录取规则了解清楚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