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增加中外合作培养类

时间:2016-07-02 07:52:12 来源:汉寿教育信息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修订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6]8号)要求,重庆大学2016年继续本着“公开程序、公开选拔、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

招生对象:具有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符合我校培养要求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招生专业及计划:自主招生计划315名,根据考核测试情况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宁缺毋滥。自主招生分为工程类、建筑土木类、信息类、理学类、人文社科类、中外合作培养类共6个报考类型,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报考类型及其中至多5个专业志愿,并服从报考类型内的专业调剂。具体报考类型、专业及计划详见附表《重庆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

一、报名条件

(一)普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考试,其中学科特长证明材料与报考类型相关者优先给予考试资格:

1. 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奥林匹克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以上或两个不同学科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

2. 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在某学科领域取得优异成绩并极具培养潜力(须附详细材料证明并经我校专家组认定),包括:在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实践活动中表现优异,或以第一作者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专业论文等。

3. 高中阶段在文学、写作、语言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具备特殊才能(须附详细材料证明并经我校专家组认定),包括:获得全国竞赛二等奖(含)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文学作品,或以第一作者在出版社正式出版相关学科领域出版物等。

4. 高中阶段具备良好英语能力和扎实理工基础,且有意向进入重庆大学-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办学项目学习的优秀理科毕业生(须附详细材料证明并经我校专家组认定)可报考中外合作培养类。

(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申请免笔试(点击下载

免笔试申请表.docx):

1.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全国二等奖(含)以上者。

二、报名程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6年3月10日08:00时至2016年3月31日18:00时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信息录入和申请材料上传,完成网上报名手续。

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1.《重庆大学2016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由网上报名系统打印,须加盖学校公章。

2. 成绩单:由中学教务部门出具的高中三年每学期学业成绩单(含单科和总分排名)、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加盖学校公章。

3. 综合素质评价表(点击下载

综合素质评价表.docx),须加盖学校公章。

4. 证明材料: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证明、其它证明申请人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材料。

注: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近期创作的素描作品一件及其他与特长相关的证明材料(素描作品要求:静物,纸张:8开素描纸,画纸右上角折角内署名并写明省份、报名号)。

以上申请及证明材料全部通过电子版(扫描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交,并打印装订成册(A4纸,素描作品单独处理)后寄送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建议使用EMS中国邮政快递并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截止时间2016年4月5日(以寄达地邮戳为准)。

邮寄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A区行政楼招生办公室。邮编:400044。电话:023-65102371,65102370。

三、资格审核及公示

我校组织专家评审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给予考试资格。审核工作遵循突出特长、优中择优、规模控制,兼顾生源质量与地区分布的原则进行。审核结果将于2016年4月30日后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中公布,并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公示。

四、考试选拔

考试时间:2016年6月11-12日

考试地点:重庆大学(具体地点请于6月1日左右在重庆大学本

科招生网查看)

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理科笔试考物理(实验与应用),文科笔试考语文(阅读与写作);面试按照报考类型组织,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和学科专业面试。

五、划线公示

学校根据报考类型和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综合素质评价(10%),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面试(20%),学科专业面试(30%)}(免笔试者单独排序)划定合格人数,合格总人数不超过计划数的2倍。所有合格考生将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公示。

六、志愿填报

自主招生合格考生须按其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填报志愿,并于2016年6月25-30日登录重庆大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zhaosheng.cqu.edu.cn)补填高考成绩、专业志愿等高考信息。

七、录取原则

经公示无异议的合格考生,按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 免笔试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即可录取,优先安排专业。

2. 其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下列相应要求后,根据专业志愿和自主招生计划情况,按照自主招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

(1) 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上20分。

(2) 报考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

(3) 报考理学类和中外合作培养类的考生,其高考成绩须达到当地一本线,其中中外合作培养类录取考生本科阶段只能在本报考类型内转专业。

(4) 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成绩须达到当地一本线上30分④(我校模拟投档线与当地一本线之差低于30分的省份,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即可)。

注解:

①江苏省自主招生合格考生两门选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B(物理或历史)、B(其他科目)。

②一本线: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③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④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份,按照高考总分折算,四舍五入。

八、其它

1.学校自主招生领导机构:重庆大学招生领导小组。

2.学校自主招生监督机构:重庆大学招生监察办公室,投诉及申诉电话023-65106714,65103501。

3.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关于自主招生合格考生的录取规定。

4.我校自主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加强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加强监督制约、严防权力寻租。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

5.在自主招生过程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6.本简章解释权归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7. 本简章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咨询电话:023-65102371,65102370

传真电话:023-65105206

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c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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