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16年学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高水平艺术团|清华大学

时间:2016-07-01 11:05:33 来源:汉寿教育信息网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1号)相关规定,结合《清华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相关内容,清华大学学生高水平艺术团将于2016年1月举行艺术特长测试,拟认定艺术团艺术特长生候选人68人,其中计划给予清华在本省同科类录取分数线下60分录取政策 9人,清华在本省同科类录取分数线下20分录取政策59人。具体要求及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艺术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1996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符合教育部及清华大学录取条件的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项目及拟认定名额

三、测试办法及要求

清华大学 2016年器乐(含键盘)、声乐、舞蹈、京剧类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上述招生项目将从初试考生中择优参加复试,进入复试的名额上限为拟 认定名额的1:10,两个名额(含)以上的,从第二个名额起,每增加1个招生名额,增加5名考生入围,若某项目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人数不足,可低于此比 例。

西画及设计和电视播音主持项目只需要参加一次专业测试。

文化课考试在初试结束之后进行,器乐(含键盘)、声乐、舞蹈、京剧类只有入选复试的考生才具备文化课考试资格;西画及设计和电视播音主持考生可在专业测试后直接参加文化课考试。

文化课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考试不区分文、理科生,但划定入围分数线时对文、理科生分别划线。

四、各类招生项目具体测试办法及要求如下:

1、管乐、弦乐类

初试:自备一首曲目或片段组合进行表演,限时3分钟。

复试:自备演奏一首曲目,曲目可与初试曲目相同,也可以不同,限时5分钟;练习曲片段,限时2分钟,展示弦乐快弓技巧或管乐单音快吐技巧。整个演奏中间不休息,总时长不超过7分钟,无现场视奏。

2、民乐类

初试:自备一首曲目或片段组合进行表演,限时3分钟。

复试:自备演奏一首曲目或片断组合,曲目可与初试曲目相同,也可以不同,限时5分钟;作品片段展示,限时2分钟,展示乐器演奏技巧。演奏中间不休息,总时长不超过7分钟,无现场视奏。

3、键盘类(钢琴,合唱伴奏)

初试:自备一首中央音乐学院社会考级演奏级水平曲目进行表演,限时5分钟。

复试:自备演奏一首中央音乐学院社会考级演奏级水平曲目,曲目可与初试曲目相同,也可以不同,限时3分钟;自备演奏一首艺术歌曲钢琴伴奏,限时4分钟。

4、舞蹈类(限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

条件要求:男生身高175cm(含)以上,女生身高165cm(含)以上,测试前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测试。

初试:考生自备一个剧目进行表演,时间不超过3分钟。

复试:

(1)自备一个剧目进行表演,剧目可与初试相同或不同,时间不超过3分钟。

(2)跳、转、翻、技术组合(软开度、控制能力等基本功技巧)。

5、声乐类(限美声唱法)

条件要求:男生身高170cm(含)以上,女生身高158cm(含)以上,测试前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测试。

初试:考生自备一首歌曲进行表演(中外歌曲均可,外国歌曲可以中文演唱),自行组合,限时4分钟。

复试:

(1)自备演唱一首歌曲,可与初试曲目相同,也可以不同。限时4分钟。

(2)现场视唱五线谱;

(3)有钢琴基础的考生可以加试钢琴演奏,限时2分钟。

认定分数以声乐考试成绩为主,钢琴只作为参考项,声乐成绩相同的条件下,钢琴演奏优秀的考生优先认定。

6、京剧类(除青衣外各行当均可)

初试:自备京剧选段彩唱,限时7分钟。

复试:自备京剧传统剧目选段彩唱,配合身段表演,可与初试相同,也可以不同,限时10分钟

7、西画及设计(只招理科生,高考限报汽车系车辆工程专业)

考试项目1:西画,包括素描(石膏头像)、色彩(静物)、人物速写。

考试项目2:专业设计,包括设计速写、设计效果图、三视图等。

8、电视播音主持

条件要求:发音标准、吐字清楚、五官端正。

考试办法:以试镜方式进行,现场抽题,包括新闻播音、绕口令、栏目主持。

(1)看稿播报1条新闻;

(2)快读1段绕口令;

(3)按照题目要求主持某栏目(约1分半钟),此项测试须脱稿,并请注视镜头。

※特别说明

(1)清华大学只针对上述招生项目组织测试,不招生的项目不组织测试;

(2)每个考生最多可兼报两项,但分数不叠加,按各自项目排队;

(3)器乐(含键盘)、声乐、舞蹈、京剧类项目初试只评定入围复试资格,不评定具体成绩。只有进入复试后,才评定艺术特长专业测试成绩;

(4)电视播音主持、西画及设计全部考生和进入复试的器乐(含键盘)、声乐、舞蹈、京剧类考生可以在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艺术特长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发放书面通知及等级证书。

五、认定办法

1、必要条件:考生必须按要求参加清华大学组织的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和文化课考试。

2、认定标准

1)降分60分录取的考生认定原则:对文化课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艺术特长专业测试成绩在90分(含)以上的考生,按艺术特长专业测试成绩与文化课考试成绩的加权和进行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认定。

2)降分20分录取的器乐(含键盘)、声乐、舞蹈、京剧、电视播音主持类考生认定原则:对文化课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艺术特长复试成绩达到88分(含以上)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认定。已获得降60分录取认定的考生不再参与此认定排队。

3)降分20分录取的西画及设计类考生认定原则:对文化课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西画和设计成绩均进入前60%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认定。

3、计划执行:若某项目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不足该项目的拟认定名额,则取消该项目剩余拟认定名额。

4、认定名单确定后,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与被认定的考生签订《清华大学学生艺术团团员认定协议书》。被认定考生按照所持《清华大学学生艺术团团员认定协议书》约定填的,将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六、报考程序

1、2015年12月25日9:00-2015年12月31日24:00,考生登录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注册、报名。

注:考生必须网上报名才能参加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和文化课测试,未通过网上系统报名不予安排考试,不接受现场报名。

2、2016年1月3日8:00网上打印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准考证,电视播音主持和西画及设计类考生可同时打印文化课考试准考证。

3、2016年1月8日14:00-20:00在清华大学大礼堂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请考生或家长持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贴有照片(照片须盖骑缝章)并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的艺术专业测试申请表前往接受审查。没有在网上报名或申请表上未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考生,不予安排测试。

4、2016年1月8日19:30在清华大学大礼堂举行艺术特长生招生说明会,特邀相关负责人介绍清华大学招生政策、专业设置及学生艺术团培养等情况。

5、2016年1月9日8:00开始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初试,具体安排详见“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准考证”。没有按准考证上约定的时间参加测试的视为弃考。

6、预计2016年1月10日下 午或晚上进行文化课考试,确切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西画及设计、电视播音主持类考生文化课考试准考证与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准考证同时上传,请考生提前自行 打印;器乐(含键盘)、声乐、舞蹈、京剧类只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才能参加文化课考试,文化课准考证将在复试名单公布现场发放。

7、有复试项 目的考试,复试在该项目初试结束后尽快进行。各项目复试时间、地点将在本项目初试完成后在新清华学堂票厅橱窗前张榜公布,并通过考生报名表上的手机号码进 行短信通知,考生可前往查看复试公示名单并领取文化课考试准考证。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及文化课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8、预计将于2016年3月下旬,在“网上报名”系统一并公布艺术特长专业测试成绩、文化课成绩和认定结果。

七、其它事项

1、交通食宿

考生参加测试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测试期间,学校及周边住宿紧张,请考生及家长提前做好预订工作。

2、测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身份证、准考证,二证缺一不可。

3、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94395,62785503王老师 马老师

注:

1)西画及设计测试中,有关“专业设计“部分咨询电话:010-62771760周老师;

2)电视播音主持咨询电话:010-62782407刘老师。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电子邮箱:yscs2015@163.com

传真:010-62794395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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