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时间:2016-05-04 16:43:23 来源:汉寿教育信息网

[摘要]教育部公布聊城大学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对于不服从调剂的考生,若报考专业已满或体检不符合专业要求,则按规定予以退档。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聊城大学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聊城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聊城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聊城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聊城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47

第六条 办学类型:国有公办全日制省属综合性大学

第七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生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

第八条 校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

第九条 学校概况

聊城大学是山东省属综合性大学,坐落在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聊城市。1970年山东师范学院迁至聊城办学,1974年山东师范学院聊城分院建立,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聊城师范学院,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聊城大学。

学校占地近3000亩,校舍面积75.3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4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39.7万册,电子图书资料47108GB。建有设施齐全的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网络中心、体育场馆、校史馆、博物馆等设施。校园环境优雅,湖光山色,四季常青,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场所。教学相长、学风浓厚,享有“学在聊大”的美誉。

学校拥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和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教育硕士等专业学位培养资格。现设有25个学院、91个本科专业,本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医学等12大学科门类,拥有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全日制在校生32971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950人,教授19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17人;现有国家“千人计划”专家2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特聘专家、海外特聘专家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人,全国优秀教师5人;8人获曾宪梓教育基金会高等师范院校优秀教师奖,1人获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1人被评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高等学校首席专家、齐鲁文化英才等,37人被评为山东省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聘请中国科学院吴培亨院士、魏江春院士、石钟慈院士等为学校“双聘院士”。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深化“因材施教、分类培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构建学生自主选择、多样化发展的专业平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2个、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省级重点建设专业24个,国家级和省级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33门,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团队7个,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72项。建校以来,学校共培养了16万余名毕业生。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成绩优秀。2012年,学校被确定为山东省首批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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