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东大学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章程

时间:2016-05-04 16:43:18 来源:汉寿教育信息网

[摘要]教育部公布鲁东大学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章程。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鲁东大学2016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鲁东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鲁东大学;学校代码:10451。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七条 办学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

第八条 学校简介

学校坐落在“中国最佳魅力城市”烟台,是一所以文理工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重点建设高校。2012年,成为首批“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单位。2014年,获批教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原文化部部长、著名作家王蒙评价鲁东大学“人杰校灵”。

【文化传承】 学校于1930年始建于具有悠久历史文化的千年古县莱阳,历经山东省立第二乡村师范学校、胶东公学、莱阳师范学校、莱阳师范专科学校、烟台师范专科学校、烟台教师进修学校、烟台师范学院等历史阶段。2001年,原直属山东省交通厅、建校于1978年的山东省交通学校并入。2006年,学校更名为鲁东大学。八十余年来,学校始终同中华民族争取独立、自由、民主、富强的进步事业同呼吸、共命运,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以吴伯箫、臧克家、何其芳、罗竹风等为代表,一大批名师先贤在这里弘文励教。经八十余年之发展,学校秉承“厚德、博学、日新、笃行”的校训精神,砥砺耕耘,开拓进取,孕育形成了“求是至善、尚实致用”的校风,这一切融汇成一种巨大的内在精神力量,成为学校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动力之源。

【办学条件】 学校依山傍海,环境优雅,湖光山色,四季常青,是省级花园式单位和文明校园。校园占地236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102.9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6.59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62亿元。拥有数字化语言文学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计算机基础、数字化语言文学、生物学等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生物学、化学等23个省级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图书馆藏书237.2万册、电子图书433万种。在校生30000余人,其中各类博士和硕士研究生1700余人、普通本专科生28000余人、外国留学生800余人。

【学科建设】 学校坚持学科立校,积极优化学科结构,强化重点建设,突出学科特色,形成了文理见长、文科更强,教师教育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理工渗透、工科发展势头强劲的办学格局。学校现设有22个学院,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点、1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77个学术学位硕士招生专业,6个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类别、23个招生专业(领域),81个本科专业,其中教育学等8个普通本科专业列入山东省普通本科第一批招生。拥有英语(精品课)语言文学、载运工具运用工程、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自然地理学、高等教育学、运筹学与控制论、区域经济学、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应用统计学等9个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语言资源开发与应用、食用菌技术等2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分子设计与材料合成、高性能与功能高分子材料、应用生物技术、信息物理融合与智能控制等4个“十二五”高校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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