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向高考替考说不 组织高考作弊须担刑事责任

时间:2016-05-04 16:42:26 来源:汉寿教育信息网

[摘要]高考临近,为严肃高考纪律,严防代考、替考现象的发生,近日,菏泽市招生办、市教育局联合下发文件,严禁高二学生和驻菏高校大学生代替高考,严禁教师与考务工作人员组织或参与组织作弊。

高考(精品课)临近,为严肃高考纪律,严防代考、替考现象的发生,近日,菏泽市招生办、市教育局联合下发文件,要求针对高考作弊违规行为纳入《刑法》等相关知识进行宣传学习。严禁高二学生和驻菏高校大学生代替高考,严禁教师与考务工作人员组织或参与组织作弊。

据悉,市招生办、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区招生办公室要印发高考纪律宣传页,高中教师和考生人手一份,确保广大师生全面了解高考纪律要求。在高校一年级和高中二、三年级召开高考纪律专题班会,集中对考生进行考试法规和诚实守信教育,严禁高二在校生和大学在校生参加高考,或者替别人高考,严禁高三学生找人替考,使广大学生充分知晓考试作弊、替考和被替考的严重后果。

同时,高考期间严禁教师组织或参与组织考生作弊、替考、买卖作弊器材,违反者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监考教师和考务工作人员违规违纪或工作失职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同时年度评先表优、工资晋级、职称晋升实行“一票否决”。

在此期间,要求各学校、各考点在醒目位置张贴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使高考纪律入脑入心,让教师和学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文明诚实应考,形成不想作弊、不敢作弊、不能作弊的考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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