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市艺体类专业招生批次如何设置?
2016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艺体批类别招生分为两个批次。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往年在本市有一本批次招生计划的院校和具有市级艺术类重点专业的院校均被纳为艺术类本科第一批次。其他招收艺术类本科的院校一般被纳为艺术类本科第二批次。相关招生院校分属批次情况,见《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高职(专科)艺体类专业单设批次招生。
2.本市艺体类专业录取时间安排?
7月7日-7月13日 本科艺体类专业录取
7月14日22:00 网上公布本科艺体类专业录取结果
7月15日起 开始发放本科艺体类专业录取通知书
8月2日-8月4日 高职(专科)艺体类专业志愿填报
8月6日-8月7日 高职(专科)艺体类专业录取
8月7日22:00 网上公布高职(专科)艺体类专业录取结果
8月8日起开始发放高职(专科)艺体类专业录取通知书
3.艺术类专业的最低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是如何确定的?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分数线,并须在本校网站上公布,录取前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除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外,其他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线不低于上海市确定的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包括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在内的所有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上海市确定的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4.今年本市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以及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本科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是多少?
(1)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文化考试合格线为: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238.00分,单科每门不低于51.00分。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考生的市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省级专业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270.0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90.00分)
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175.0分,单科每门不低于33.0分。
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321.00分,表演单科成绩不低于128.00分,声乐、台词、形体单科成绩不低于50.00分。
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专业统考四门成绩:总分不低于184.00分,视唱练耳不低于20.00分,声乐、器乐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专业统考三门成绩:总分不低于161.00分,视唱练耳不低于20.00分,声乐或器乐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
(2)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文科239分、理科234分。
艺术类院校中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如上海戏剧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招生院校所在招生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执行的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分数线和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
(4)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招生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待8月上旬第二次志愿填报结束后公布。
5.体育类专业的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是如何确定的?
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的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市本科批文化录取控制线的70%,体育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的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市高职(专科)批录取控制线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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